梁漱溟日记>19520110

1952年01月10日
早到青岛。
林一夫处长来接。
陈同安来接,即下榻交际处。
立刻发法院一请求书,由张科长送去,法院即予一介绍函到财政局。
愚偕同安到财政局,一马同志同赴仓库取得先公遗笔等件[4]。
闻赖市长赴济未返。
[4]
梁漱溟先人所遗书画向存于长兄处(青岛),后被没收。
梁漱溟以并非长兄个人财物,得领回。
后复毁于“文革”。
梁漱溟致友人信中曾说:“先曾祖、先祖、先父三代书画轴册两大皮箱尽被焚毁,……”(1975年03月02日致田慕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