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年谱>19520102

1月02日
为转发志愿军第20兵团党委关于开展“三反”运动的报告,起草给各大军区并各中共中央局的批语,指出:
“志愿军已有两个军(二十六军和四十二军)及一个兵团响应中央号召开展三反斗争和做了节约计划,国内则除六十六军外,还没有收到报告。
原因何在,速即查报。”

△同日
为转发华东军区党委关于开展“三反”斗争的指示和关于所属各部推迟报告时间的请示报告,起草批语,指出:
“将这个指示发给各大军区及志愿军,并转发所属各级军区一律仿照办理。
必须这样做才能取得主动,否则就会使自己陷于被动。
华东军区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有些被动,但现在已完全主动了。”
“批准华东军区党委会关于所属各部推迟报告时间的请求,只要团以上各级负责同志下定决心结合整编工作有力地、深刻地发动三反斗争,第1次报告推迟至01月底是可以的。”
华东军区党委的指示说:
华东部队中贪污浪费的倾向是严重的,其原因主要是各级领导上存在官僚主义作风,布置整编工作时忽视了“三反”。
因此,必须加强“三反”工作,在干部和部队中进行广泛和深入的动员工作,发动群众性的坦白、检举运动并进行检查,揭露和处理最严重的贪污浪费腐化案件;
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到领导“三反”斗争上。

△同日
致电李克农并告金日成、彭德怀,发出修改后的我方对案(4)。
对案提出:
双方保证于停战协议签字并生效后,不从朝鲜境外进入任何增援的军事人员、作战飞机、装甲车辆、武器与弹药;
双方各指定同样数目的委员组成军事停战委员会,负责监督停战协议的实施及协商处理任何违反停战协议的事件;
双方同意邀请可为双方所接受而未曾参加朝鲜战争的中立国家,在得其同意后,派出同等数目的代表,组成监察机构。
(1)指毛泽东1951年12月31日转发华东军区党委关于结合“三反”进行整编的电报的批语。
(2)这个电报由有关部门起草,毛泽东审定后发出。
(3)张奚若,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全国政协常委、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会长。
1952年11月又任教育部部长。
彭泽民,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委。
(4)这个电报及我方对案,由有关部门起草,毛泽东审定后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