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
起草中共中央批语,将华北局关于把领导的重点放在工业生产上来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转发给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委参考。
同日
复信董必武:“我认为你给饶漱石同志的信(213)的内容是正确的,可以抄发华东以外各中央局负责同志一阅,促其注意这件事。可以连同你此信(214)和我答复你的几句话,一起抄发。”
同日
晚上,为转发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展开反贪污斗争的报告,起草中央指示。指示指出:“中央批准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四日晨北京市委关于北京市工作人员的贪污现象及今后展开反贪污斗争的意见的报告,认为这个报告是完全正确的。”“中央责成你们在接到本指示三星期内,至迟在一个月内,有计划地初步地检查自己单位和所属下一级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贪污现象,仿照北京市委所订各项办法,发动党内外最广大群众(包括各民主党派及社会民主人士),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检查和惩治贪污人员。”“中央责成你们大体上仿照北京市委的报告样式,在收到本指示后一个月内,向中央作第一次关于检查和惩治贪污人员的报告。所有中央和军委各部门,均分别向中央和军委作报告;所有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各分局、各省委、各市委、各区党委、各地委、各县委,均按级向中央及其上级作报告。……凡不作报告者,以违纪论。凡推迟报告时间者,须申明理由。”
(213)指董必武1951年10月18日关于乡村政权建设问题给饶漱石的信。信中说:加强下级政权机关的工作,可以而且应该由上级政权机关领导着去做;各级党委对各级政权机关的领导,应经过在政权机关中工作的党员来实现,其中如有党员3人以上,应组成党组以保证党的领导,党直接做政权机关的工作是不好的。
(214)指董必武1951年12月3日关于政权建设问题给毛泽东的信。信中对他给饶漱石写信的背景情况作了说明,并对县、乡政权建设问题提出3点意见:(一)下级政权机关的建立,党应经过上级政权机关领导着去做比较好些;(二)县、乡两级建政工作,目前县级建政是关键;(三)县、乡建政是一件大事,在组织上和思想上都要有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