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年谱>19510526

05月26日
就目前志愿军同美英军作战的战略战术问题,致电彭德怀。
电报指出:
“历次战役证明我军实行战略或战役性的大迂回,一次包围美军几个师,或一个整师,甚至一个整团,都难达到歼灭任务。
这是因为美军在现时还有颇强的战斗意志和自信心。
为了打落敌人的这种自信心以达最后大围歼的目的,似宜每次作战野心不要太大,只要求我军每一个军在一次作战中,歼灭美、英、土军一个整营,至多两个整营,也就够了。”
“这就是说,打美英军和打伪军不同,打伪军可以实行战略或战役的大包围,打美英军则在几个月内还不要实行这种大包围,只实行战术的小包围,即每军每次只精心选择敌军一个营或略多一点为对象而全部地包围歼灭之。
这样,再打三四个战役,即每个美英师,都再有三四整营被干净歼灭,则其士气非降低不可,其信心非动摇不可,那时就可以作一次歼敌一个整师或两个、三个整师的计划了。”
“至于打的地点,只要敌人肯进,越在北面一些越好,只要不超过平壤、元山线就行了。”
毛泽东批示,这个电报发出后,请译发斯大林。
27日,彭德怀复电毛泽东:
军事方针的指示是完全正确的,当按照执行。
惟目前敌利用机械化追击截击,我三、九两兵团很多部队被隔断,送不上粮,运不回伤员,相当混乱。
原拟保持淮阳、平康、安边地区(铁原至元山线),现均有放弃之可能,元山亦难保存。
根据以上情况,第三番部队请提前入朝,以防止局势恶化和打开目前局面。
邓华已去金日成处,然后到京面报各项。
为便于联系各野战军,志司似应增加陈赓为第2副司令、宋时轮为第3副司令。

△同日
审阅修改《人民日报》社论稿《拥护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加写两段文字:
(一)“中央的这个政策(78),不但对西藏是如此,对国内一切占少数的兄弟民族都是如此。
因为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项固有制度的改革以及风俗习惯的改革,如果不是出于各民族人民以及和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们自觉自愿地去进行,而由中央人民政府下命令强迫地去进行,而由汉族或他族人民中出身的工作人员生硬地强制地去进行,那就只会引起民族反感,达不到改革的目的。”
(二)“在西藏人民中,佛教有很高的威信。
人民对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信仰是很高的。
因此,协议中不但规定对宗教应予尊重,对寺庙应予保护,而且对上述两位藏族人民的领袖的地位和职权也应予以尊重。
这不但是为和解藏族内部过去不和睦的双方,也为使国内各民族对藏族领袖引起必要的尊重。”
还对社论稿的一段文字作了修改(加写和改写的文字用着重号标明):
“一切进入西藏地区的部队人员和地方工作人员必须恪守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必须恪守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必须严守纪律,必须实行公平的即完全按照等价交换原则去进行的贸易,必须防止和纠正大民族主义倾向,而以自己的衷心尊重西藏民族和为西藏人民服务的实践,来消除这个历史上留下来的很大的民族隔阂,取得西藏地方政府和西藏人民的衷心信任。
如果这些部队和工作人员中有违反民族政策和协议的行为,如果他们不守纪律,如果他们欺负西藏人民和不尊重与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人物,如果他们犯了大汉族主义的原则错误,那么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就应负责及时纠正。
同时,西藏地方政府和西藏人民则有批评的权利和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反映和报告的权利。
这个原则,不但对藏族是如此,对一切兄弟民族都是如此。”
(78)指《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中规定的“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
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