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09日
主持财经会谈,决定恢复结汇证制。民国三十八年06月,台湾进行币制改革,同时采取外汇管制,进出口结汇依规定按官方汇价向台湾银行办理结汇证,目的在藉此控制外汇数量与外汇价格,并鼓励出口贸易。嗣因大陆局势恶化,大量军政人口来台,市场中黄金、美钞猛涨,物价变动激烈,进口外汇申请增加,外汇管理日益困难,乃于四十年01月,于台湾区生产事业管理委员会下设立产业金融小组(简称「产金小组」),负责外汇审核。至是年底,公听取相关主管单位报告后,鉴于进口外汇申请仍然拥挤,资金外流情形严重,乃于11月15日财经会谈,加强管制外汇,台湾银行维持台币准备金为六十万黄金。12月09日,台湾银行颁布外汇审核办法,公布相关原则,以为审核依据,结果引起市场中美钞涨势更大,黄金储蓄业务激增。台湾省政府为遏止此种情形持续,于12月27日废止黄金储蓄存款,并于本日财经会谈中,提议恢复结汇证制。04月09日,政府宣布「新金融措施」,规定:「台湾银行应即建立结汇证市场,以利进出口业务,并委托各商业银行代理买卖结汇证。」以稳定金融。
出处:卷10 10-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