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2月30日
致电毛泽东,为志愿军前进至南朝鲜新区后借粮办法给金日成一信,请毛泽东审查。该信内容如下:“金首相:我们拟定了到新解放区后志愿军借粮办法。请审查修正。如同意请批示,并希望用政府名义公布之,以便人民军及志愿军统一遵行。新解放区暂时借粮办法:一、粮多多借,粮少少借,实行累进办法。按全年收入,贫农不超过5%,中农不超过20%,富农不超过30%,地主不超过50%,最高不超过60%。二、由乡(里)人民委员会评议批准。三、借粮均应给正式收据,开借粮三联单(借户一,政府一,自存一),以便审查,防止假冒和贪污虚报。四、凡多借者由新政府按实情归还粮食或现金。五、借粮不准出卖或换其他物资,违者严办。六、各级人员必须掌握政策,严守纪律,广泛宣传,使群众乐意借粮。”
△ 与金雄、朴一禹联名致电人民军第二、第五军团:中国志愿军决于明日(31日)17时向临津江、北汉江间敌之第一线部队总攻击。请你们注意集中绝对优势兵力、火力(二倍四倍以至于五倍于敌),首先消灭敌一两个联队,得手后再歼另一部,切忌平分兵力,到处攻击。只有干净全部一股一股的被歼灭了,敌人才害怕。祝你们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