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2月27日 签发中共湖南省委《关于镇反工作的指示》,指出: “湖南反革命基础雄厚,反革命分子数量甚大,彻底解决湖南全省反革命问题,要经过比较长期的有计划有步骤的斗争,短时间是解决不了的,性急过猛是不行的,错杀反而会增加反革命的资本,增加我们更多的麻烦。” “必须坚决执行毛主席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的指示,分别轻重缓急,首先处决那些国人皆曰可杀的匪特恶霸,对那些可杀可不杀的人则留着以后处理,错杀必须避免。” 处决反革命一律由地委、专署掌握,不得委托个人任意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