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07日 △致函中共中央书记处: “为从弼时同志死非其时的沉痛损失中取得教训,并接受同志们的建议,我提议在中央书记处下成立中央保健组”,“管理和检查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及中央各部门负责同志的健康状况,并指导专门医生对上述各项负责同志按期进行检查工作或实行诊断工作”。 09日,在京其他书记处成员一致同意成立中央保健组。 △为中共中央起草给各中央局、分局的通知,转发10月31日中财委关于限期清理企业资产、确定资金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