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行政院军政费审核小组会议开会,陈院长主席,余列席,对冬服追加预算,陈谓承办人[指余]必须惩办,并谓预算内仅列每人每月壹元,而另提庞大追加预算,可将一切投机取巧等罪名加之。
余即答覆03月以后预算我应负责,04月改组后服装费不够,须追加,亦应由余负责,但总预算有限制,服装须筹办,究竟责任何在?
应请追究。
陈逾时即宣布以后可将国家外汇费全均交军需署,由其兼任财部、财厅职务,离席而去。
余对此事,惟有反省,如自反而缩,势力于我何有哉!
陈主计长劝谓,言不能令人佩服,置之不理可也。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