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04月01日
中共湖南省委发出《关于执行减退政策中几个问题的规定》:
一、坚决贯彻团结中农的政策不能动摇,不准侵犯中农丝毫利益;二、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鳏寡孤独者出租仅能维持生活的少许土地,真正无力退租退押者,应说服农民少减少退或不减不退;三、一般地主的租谷必须完全退出现粮、现款,但退押数目很大,一时又无法全部拿出者,准予打欠条,在三个月到半年内分期全部偿付;四、中小学教员、民主人士中的地主,其中对拿出现款退押金毫无能力的,除允许分期以现款偿付押金一部分外,另可允许以土地作价抵偿一部或大部;五、对逃到长沙的地主,各地农民调查清楚后,由县农协具公函或派代表到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勒令回乡减租退押,农民不得结队进城逮捕。
△ 湖南人民政府正式成立,1949年08月成立的湖南临时政府宣告结束。
王首道任省政府主席,袁任远、唐生智、程星龄、谭余保任副主席,黄克诚等45人为政府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