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芳日记>19500214

1950年02月14日

星期二

(农历十二月廿八)

昨天晚上发生了一件意外之事。

当我们都在开会的吋候,有一位同志叫我出去,说道:“小李,出了事,XXX人生小孩了。”

当时我很惊奇,为什么突然就生孩子了呢?

同志们很希望我能将这事搞清楚。

我虽然是胆大的人,却从没有见过这样的事。

我们都是一群没结婚的女孩子,应该没人会搞出这些事的。

当然她生孩子这事不是突然冒出来的,她因为私人作风的事时常受到大家的批评,然而却始终都不接受大家对她诚恳的帮助,竟做出了这样不道德的事。

同志对她是多么愤恨呀!

都说根据她的道德品质来看。发生这事不是不可能的。

这事发生后,我总想不通,一个受了党的教育又时刻处于党的培养下的人,竟会做出这样给党、给我们的机关丢人之事。

她做的事不但是不道德的,而旦是违犯党的纪律的。

这对机关、对个人、对整个党都会有不好的影响。

别人发生这事,总得给我一点刺激,我时刻都要牢记着她们因为自己的不负责任,做出了不应做出的行为。

所以有时候我想起亲爱的继吋,无形之中会有个念头冲上我的脑子,未婚生孩子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我坚信自己不会做出这样的事。

同时我坚信继也同我一样,不会在肉体上向我迫切地进攻。

假使亲爱的继提出这个要求,会马上遭到我的拒绝。

当然我爱继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但我也得想到结婚必然要遇到的事,为此要有正确的认识。

我有时在想,感情是最可恨的东西,当我想起亲爱的继吋,马上冲上我脑海的就是一个不理智的、感情用事的自己,这可能导致发生多可怕的事情啊。

一个不能很好地管理控制自己的人将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啊。

我坚信自己决不会和那些无道德无原则的人一样做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