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500210

云龙来书,谓家屋已买在万俥对面、基督教後方,又与庄泗川等组织茶叶公司,他为常务,出资新台币一万元,将余大〔太〕平洋工厂[1]所得之红利五千元合在内。

金海来书,言陈哲民借款一万元已交其华东公司。

廿五日总会,监察人满期改选重任乎。

潮州、溪洲〔州〕、新庄三分行撤收,因当局商量决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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