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31日
△晨七时,致电刘少奇:
“(一)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一件,
中苏关于中长路、旅顺口、大连协定一件,
附议定书一件,
贷款协定一件,
附议定书一件,
以上五件草案均经双方看过修改过,今日再谈一次即可大体定案。
此五件明01日起可以陆续发给你们。
(二)
中苏贸易协定一件,
附表(定货单)二件,
日内可将草案交去,尚须数日方能大体谈好。
(三)
同过去情况不同的,即是苏方已应我方要求将中长路、旅顺口在三年内无条件交还给我们;
大连则在一年内将产权交还给我们,
惟自由港地位待对日和约订立后解决,
系为应付美国,实际上亦完全由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