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01月21日 星期六 经再三考虑,决计作书宋三姐报告余之平安,并同时望得家中近状。 为免收信人增加麻烦计,乃用母姓,并托毓兰由其家信中附转。 冷刚峰同学来,要求院中对制宪国大代表一律发生活费,余当告以不合理,可是不属余之办。 总统府将房屋租赁费由职员瓜分,余亟以此举为不合理,有失本院规定原意,盖购置宿舍产权仍属公有故也。 现在机关之滥费与无理,真不一而足。 可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