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约董副司长、周司长、詹秘书[特芳]等办好,因此次运输所需之一切公文手续,并算清定海之帐目。 05日赴北投休息,董、李同到,李光烈【1】系由厦押运金45,079两来台(内三万两系补还昨日送穗央行之小条,余15,079两则系抵押金之一部)。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