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衡日记>19490509

1949年05月09日
(星期一)。
晴。
偕维钧察勘外东路出口﹐拟改道不经倦勤斋走廊﹐而由颐和轩后小屋中开门直出﹐以减少迂曲。
又拟于乐寿堂等处略加改善。
下午开分类委员会﹐前往参加。
说明分类提集(提集是古物馆的工作人员配合总务处的工作人员一起进行的。
到一处后﹐总务处的人员拿着清室善后委员会点查的原始册子﹐去找登载在册子上的物品。
找到后﹐如此物属于古物馆的范围﹐即由古物馆提走﹐原始册子上将此物注销﹐表明此物不再由总务处经管﹐而归古物馆保管。
从1946年起﹐古物馆建立总登记簿﹐是种流水账式的账册。
凡新提到古物馆来的文物﹐不问属于何类﹐一律按提集日期的先后﹐在总登记簿上登记﹐填写:品名、原始号、件数、提集日期、经手人、备注、分类号等项﹐然后将该物送到古物馆库房﹐由库房的负责人签收。
提集的目的有时是为集中文物而去提集的﹐有时则主要是因需用房屋﹐结合腾挪而去提集的。)
乃本院初步工作﹐自成立至今已廿四年﹐此项工作尚未完成﹐虽其间不无种种困难顾及﹐但苟全力以赴则完成似亦不难。
今距明年双十节廿五周年纪念日尚有一年有半﹐希望届时全部做完。
再期以五年至卅周年﹐将全部文物制成目录卡片﹐愿同人勉之﹐甚愿以残年岁月获观其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