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
张治中来溪口谒蒋中正,报告政府所定「和谈腹案」。蒋中正对其所谓「复位新宪法」一条,表示不能同意,认为宪法必须经过合法之程序与方式下修改之,乃为最大之让步。蒋中正并认为李宗仁等以毛匪所提「八项条件」为谈判基础,是无异对匪「投降」,故不愿表示意见,因此视张之来与不来,无以异也。
相关人物:李宗仁张治中
出处:卷7下 2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