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 中共中央将关于举行和平谈判事宜通知南京国民党政府: (一)谈判开始时间: 04月01日。 (二)谈判地点: 北平。 (三)派周恩来、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为代表,周恩来为首席代表。 以01月14日毛泽东主席对时局的声明及其所提八项条件为双方谈判的基础。 04月01日,加派聂荣臻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