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年谱增补>19490217

1949年02月17日

△同罗荣桓、聂荣臻致电中央军委:
对傅部改编与人员处理办法如下,请予指示。
(1)傅总部及所属兵团与军建制均撤消,以师为单位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独立师。
(2)待编部队之各级政工人员愿意留在解放军工作,先集中受训。
(3)人员处理:
(1)愿流解放军工作者,适当分配工作,其本人与家属按人民解放军规定同等待遇。
(2)愿学习按工作职位与程度分班,其本人与家属按人民解放军规定同等待遇。
(3)愿回家者:
回家按原职发给两个月饷;
由北平到上海之车票(包括家属)均由前线司令部发给;
如家在解放区,回家便可以分得应得的1份土地,如本人系地主家庭,则按土地法大纲处理,只要今后遵守政府法令,既往不咎;
参与北平和平解决人人有功,回家后如再愿到解放军工作,我们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