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490211

2月11日

中共中央军委复电总前委,同意2月9日总前委会议所提渡江行动计划的建议。指令淮海战役总前委在渡江战役中“照旧行使领导军事及作战的职权,华东局和总前委均直属中央”,同时指令刘伯承、邓小平、张际春、陈赓参加华东局为委员,邓小平为华东局第一书记。

△ 南京人民和平代表团离平返回南京。临行前在取得中共方面的同意后,在平发表该团发言人声明,说明代表因此行已向中共转达了人民对和平的渴望,并获知,如南京政府确有和平诚意的事实表现,中共准备与之谈判,“以期获得有利于人民的真正和平”。下午3时半抵南京。

△ 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部发言人向青岛国民党第十一绥靖区司令官刘安琪提出严重警告,令其立即停止破坏青岛发电厂、码头等设施,否则以战犯论处,缉拿严惩。同日,蒋介石命顾祝同通知刘安琪暂勿撤退。

△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南京分会主任委员孟士衡等,在南京国民党警宪中发展成员,掌握了数千人的武装力量,经与江北中共江淮军区党委取得联系,决定发动一次5000人的武装暴动。本月6日晚,孟士衡召集吴士文、萧俭魁等人在吴士文家秘密会议,决定行动计划:一、控制飞机场;二、截断交通干线;三、扣留李宗仁及其他重要军政人员;四、成立南京人民解放委员会;五、迎接人民解放军渡江。决定以2000人在市内暴动,3000人迎接解放军渡江。此一计划为首都卫戍总部稽查处特务、与吴士文同住一院内且混入民革的秦范五于7日向稽查处密报。9日,孟士衡往上海向民革京沪地区负责人、华东区军事特派员王葆真汇报。10日,首都卫戍总部政工处长罗春波派上校附员马志青追踪到沪,于是日将孟士衡逮捕。同日及11日,王葆真、萧俭魁、吴士文、马骏名、王鼎臣等先后在上海和南京被捕。接着,首都警察厅长黄珍吾先后拘押南京中区警察局长、北区警察局长以下10余人,及宪兵第七团的下级军官、宪兵20余人。

△ 陕西栒邑县县长郝登阁率保安团起义。

△ 京沪杭警备总司令汤恩伯在上海宣布《维持上海治安秩序五项准则》:一、报纸刊物之言论记载,“必须根据正确之事实,不得妄载谣言,淆乱视听;并须以安定人心,维护秩序为准则”。凡停刊之报纸及刊物,“非经主管机关许可,一概不得复刊”。二、禁止罢工和怠工等。三、学校学生“应体会国事艰难,多用理智,勿作影响社会秩序之行动”。四、各界人士“切勿触犯戒严令”。五、本市驻军“必须绝对遵守淞沪警备司令部2月8日公告之整饬上海军风纪要令;如有违犯,严惩不怠”。

△ 台湾省主席陈诚在记者招待会上宣布,将成立台省自治研究会和经济建设研究会,为积极推行地方自治作准备工作。

△ 美国联合军事幕僚长李海答复美国国家安全会议,称可派遣少数军舰巡弋或停泊台湾港口,并在陆地、空中建立联系系统,以表武力存在。

△ 广东石井联勤总部第八十兵工厂第十地雷仓库于上午10时许起火爆炸,炸死工人20人。厂长李方园闻讯赴现场,为流弹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