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致林彪、罗荣桓、谭政并告北平市委、天津市委,各中央局、分局、前委电,指出:
“我军入北平,只宣传约法八章及毛主席01月14日声明,不要再发出任何口号。
不论军队或党、政,都应如此。
你们所拟十六条口号中,有些已包括在约法八章内,例如‘没收官僚资本’,而约法八章内很多重要内容十六条口号中又未提到,故很不完全,使人怀疑这些重要内容似乎不重要了。
‘实行土地改革’一条,实行于大城市附近的种菜地有很多不适宜的地方,乡村中的土地改革办法,决不能施行于大城市附近。
‘消灭封建势力’一条宣传出去,必致惊动许多老官僚、老军阀及大批藏在北平的土豪劣绅,以为就要动他们了,他们将大起恐慌,埋藏财物,对于我们将来逐步地用征税方法或其他适当方法去吸收他们适当分量的财富归公的政策,会要发生困难。
目前时期,在大城市中,对于这类封建财富,以保存不动为有利。
‘把革命进行到底’、‘打到南京去消灭国民党反动派’两条口号,只应在军队中做实际教育,而不要当作标语写在北平、天津这样的大城市里,也不要当作单纯的口号登在大城市报纸的广告上,也不要在我军尚未实行打南京时,在平、津这类大城市的市民会议上去叫出来,这样去写、去登、去叫这两个口号,就显得很不策略。
因为我党正在根据毛主席01月14日声明准备和南京的代表开谈判,借以击破美帝及国民党的和平攻势,并争取仿照和平解决北平问题的榜样去和平地解决南京等处的问题(假如有此可能的话)。”
“此外,在平、津这类大城市的墙壁上写大字标语是否适宜,亦值得考虑。
我们觉得,以张贴01月14日声明及约法八章的印刷品为适宜。
总之,在大城市工作的作风,决不能搬用在乡村工作的作风。
在大城市,凡事均须从新仔细考虑,一举一动都要合乎城市的情况。
凡属处理较重要的新事件,均须事前向上级请示,以免犯了错误,收不回来,影响很坏。
务望注意。”
△同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华东局、华中工委并告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粟裕、谭震林,中原局,豫皖苏分局并转所属电,指出:
“据华中工委报称,华中某分区地委一级同志不向上级请示,擅自回答从广州来的一个外国记者及从上海来的一个中国杂志社记者很多带侦察性和挑拨性的问题。
他们似乎完全不知道事先要请示这样一件事,或者虽然知道,但不愿意请示,以致被敌人钻了空子。”
“以后各地对于从国民党区域来的一切情况不明的中外记者,必须拒绝接谈任何问题。
对于确系革命的或同情的记者是否接谈,亦须请示上级决定。
任何下级人员,不得擅自表示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