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诚年谱>19490112

1949年01月12日
在胜芳召开的高级干部会议上作《关于接管天津的任务与方针》的报告,阐述了“进入天津的任务”“分清敌我界限”“工作原则与接收方针、纪律”等四个问题。
关于“进入天津的任务”,黄克诚说,我们到天津,一是“肃清敌人”。
“不要以为天津一解放就没有敌人了;相反的,隐蔽的敌人还未肃清,这是一件首要而长期的任务。”
二是“进行接管”。
“就是要把所有在天津的一切国民党反动派的行政的、文化的、军事的机构及公营企业、国家财产全部接管过来。”
三是“彻底改造”。
天津长期被封建反动势力和帝国主义统治,非常糜烂。
“我们要从生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予以彻底改造。”
四是“生产建设”。
除肃清敌人、接管改造外,“主要的就是建设、生产。
这对二百万天津市民,对全中国人民,对解放战争的胜利,有着重大的作用。
全体同志均需共同为着这一光荣的任务而奋斗,其他一切与此相抵触的情绪必须纠正。”
对“分清敌我界限”,黄克诚说,解放后的天津,最大的敌人是“入侵天津九十余年的帝国主义势力,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特务及其反动组织。
要消灭这些有相当基础的反动势力及其影响,需要一年至三年之久。
要警惕这些敌人扮装成美人诱惑我们。”
在与敌人作斗争的同时要处理好“中间力量”和“依靠力量”的问题。
“对于一切中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我们目前的政策方针不是消灭,而是联合,但我们在争取合作中要进行必要的斗争。”
“天津的工人、劳苦市民和学生是我们的基本群众,其中又以十万产业工人和分散的手艺工人为基础。”
我们一定要依靠他们“去团结广大的贫苦市民和青年学生。”
“我们应该认清,为工人阶级的彻底解放而奋斗到底是我党千古不变的既定方针。
我们必须依靠先进的工人阶级,去改造和建设天津。”
关于“工作原则与接收方针”。
他提出“避免乱,必须稳”的工作原则。
“乱,就增加了困难,就影响大了。
避免乱的前提是不要急,急了必出乱子。”
所谓“稳”,他说:
“立场要站稳,政策要掌握稳,步骤要踏稳,做到稳步前进。”
要做到“稳”,“就必须‘准’。
首先对问题要看准,这就要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深思熟虑。
其次要把握准,就是要抓住问题的本质,准确地处理”。
接收的方针应该是“完整接收,免遭破坏”。
所谓“完整”,“是指文件、房屋、档案、物资等。”
但敌人的“组织机构不能原封不动,而应按性质分别对待,采取保留、解散和摧毁的方针。
凡对社会有益的,应保留改善;凡属敌人的政权组织(如市政府),则必须解散;对直接破坏革命的警特组织,必须摧毁,并逮捕主要人员。”
关于纪律问题,他强调:
我们制定的纪律“任何人不得有违反的特权”。
“进城后,军管期内实行集中制,一切没收、逮捕、杀人或外交事项,权力都要集中在市委,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准机动处理,独断专行。
……大家要束缚一下,不准擅作主张,不准擅自行动。”
必须做到:
“言行谨慎,不准乱说乱做,要按报纸和文件作宣传;艰苦朴素,不准贪污腐化,不准游荡玩耍,要牢记李自成进城后因蜕化而失败的历史教训;深入群众,不准官僚习气。”
△ 平津前线司令部由孟家楼移至通县东北之宋庄。
△ 毛泽东致电林彪、聂荣臻:
“天津既有单独谈判[1],即可单独处理,可以不包括在邓宝珊[2]的谈判之内”。
“天津之敌如能接受你们所限时缴械条件,你们即可不经攻击而占领天津,如该敌不能接受你们所提条件,则你们应于适当时间内攻占天津。”
△ 毛泽东致电林彪、聂荣臻:
“应令天津守敌于13日全部开出城,听候处理。
守军应负责移交一切公共财产、案卷、武器弹药、被服,不得有任何破坏损失。
守军出城,只能携带随身枪弹物品。
一切改编细目待出城后再说。
否则我军将于14日攻击天津。
……估计天津守军13日必不会照我们所说的时间、条件出城,你们应准备于14日攻击天津。”
[1] 指1949年01月10日天津市参议会派出四名代表与解放军天津前线司令员刘亚楼的谈判。
刘亚楼在谈判时提出四点:
一、天津为华北主要工业城市,解放军甚盼和平解决,藉免遭受战争破坏;二、一切天津国民党军队,应自动放下武器,解放军保证这些军队官兵生命财产的安全及去留自便;三、解放军停战24小时,等候天津守军的答复;四、如果天津守军不愿自动放下武器,则人民解放军将发动进攻,天津守军的首领们应当担负使天津遭受战争破坏的责任,而受到严厉惩罚。
[2] 邓宝珊,时任北平同傅作义谈判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