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
星期口
(农历十一月廿六)
我生平第一次参加了“同志审判会”,天很寒冷,大会在庄严的气氛中开始了。
新华社发生了一件不是人能做出的事,一对夫妇有共同的思想毛病,个人主义达到了顶点,违犯国家法令犯罪,溺婴。
男的是主犯者,为了自己的英雄主义,加上老婆有两个孩子,觉得拖累了自己,所以在第三个孩子未生前就不想要他。
孩子生下来后他下了决心,挖了一坑,在六月四日晚亲自埋了并放上一石头。
他也知道
这样是不对的。
女的是享乐主义,好吃、爱玩,曾受党内两次处分,延长了候补期。
觉得有孩子自己做什么都不方便,一切为自己打算,未能坚决地制止自己在思想上的动荡。
她的孩子生下来还没有二十四小时就没了,孩子只有活的权力,没有死的罪过啊。
组织对此问题要追究到底。
他们受到了留党查看一年的党内处分,行政上也给了量刑的处分,并通告全党,让他们都明白了自己的罪行。
这次批判会教育了他们两个,同时也教育了参加会的每个同志,更是给了领导们值得检讨的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