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81104

十时往银行,金海、犹龙、继成、泗水、聘三协议,以福利社对银行借台币以转借诸股东纳股本,以二个月为限,利子日步一角。

聘三买他人之株,名义尚未书换,亦欲借用,拒绝其所要求。

下午一时之快车,金海、瑞池同往台北,五时廿五分至,剑清、克贤、汶河、维新、云龙等来迎。

余与瑞池到幸町公馆,员林医师黄美玉[1]亦于昨日来此。

饭后五弟及灵石、锺正来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