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81029

昨夜沈有智带财政部之文书来,内言自罗东、宜兰、城内分行信托部等共十四单位,皆是09月01日以后之开设,未受许可而则开设,违反银行法,各负债[责]人要罚锾五千元以下,而十四位之分支行处皆即停业清算,付省政府办理云云。
【1】
九时余省政府委员会开会,无甚重要,仅廿分间即闭会。
【2】
沈有智同余会财政厅副厅长丘斌存、科长王大松,查问财政部有无公文来,皆言无接着,待接著然后斟酌答复。
次到工商银行会黄朝琴、周菩提,又以电话招林伯奏、陈逢源来协议,工商、华南皆无接着通知,遂不能共同一致行动,惟稍待此后之情形而已。
下午三时使有智、剑清会王大松,问有无接着公文,他言尚未。
三时半赴土地建物公司董事会,出席者连震东、林永生、林木桂、陈逢源、颜钦贤,协议基隆土地借与木桂建筑,及决定此后分土地之方针。
五时赴放款委员会于台银俱乐部,会毕同晚饭,今日为彰银值东,一切皆为彰银准备,饭后返公馆。
阿祝嫂持五万五千八百元来还,盖为洋服料及恩托同之港币换算剩余也。
余招之及五弟、剑清、瑞池、宋淑女同往大世界看电影,十时乃还。

【注】
【1】1948年09月06日政府公布〈商业银行调整资本办法〉,通令各金融机关之分支机构应依规定呈请核准营业登记,不得自行设立。
彰化银行为因应此项政策,10月05日通知各股东于10月20日下午二时在总行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商讨资本调整办法,其后再于11月01日11月17日共计召开三次股东临时会议讨论。
10月06日彰银总经理王金海更搭飞机至南京向财政部陈情调整资本事宜;
10月28日财政部再发布训令,若擅自开设分支行处及信托部,应予勒令停业清算并予以罚锾。
彰化银行即于10月29日,将09月01日以后未经核准自行设立的十四个分支行处暂停营业。
1949年02月起,陆续撤销中坜分行、西螺办事处、新竹及嘉义信托部分部、新埔办事处、月眉办事处,溪州办事处、集集支行改为营业所,梧栖和集集支行停业半年。
1950年01月01日再将雾峰、宜兰、三重埔、梧栖、草屯、集集、竹山、二林、斗南、麻豆、冈山、旗山、凤山、潮州、东港等十五个支行改分行,永乐办事处改分行,新庄、苑里两支行改办事处。
(彰化银行百年史编辑委员会编,《彰化银行百年史》,页七一六~七一九)
【2】根据1948年10月29日台湾省政府委员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纪录:讨论事项,一、修正台北市政府公用事业管理处组织规程第四条、第五条条文案。
二、台南市卅七年度地方总预算第四次追加预算案。
三、花莲县卅七年度地方总预算第四次追加预算案。
四、台湾大学等机关请支解聘教员还乡补助费计十三案,拟分别准在本年下半年度省第一及第二预备金项下开支案。
五、省立农学院等机关请支添置实习仪器费计三案,拟分别准在本年下半年度省第一及第二预备金项下开支案。
六、台湾省物价审议委员会经常费、开办费、职务加给及工饷概算案。
临时讨论事项,一、台湾省立师范学院接办国语专修科请支增班设备费及八至12月份经常费预算案。
二、教育厅编列本省教育丛刊第一集二十种请由省府拨助印制纸张费台币一千六百万元案。
(台湾省政府委员会议档案,会议序号005010072,〈省政府委员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纪录〉,网站:http://ds2.th.gov.tw/DS3/app005/,二○一二╲六╲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