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栋、刘喜扬、黄尔璇引华南行员男、女廿余名来游,在五弟处午餐。
三时余廖继成夫妇捧余之肖像来赠,盖其弟继春【1】所画也。
余深谢其好意,与内子坐谈片刻,即返台中。
攀龙、珠如开设妇女补习班,一期四个月,本日已满限矣,【2】四时开修业会,珠如请余出席讲话,大意谓不可出言轻率、作事不检点、惹人恶感,小者扰乱家庭,大者影响社会,举种种之例,近六时方闭会。
七时陈西庚、陈田、【3】曾发三人,因其子在学校之故,招待诸教员晚餐,并招待余,八时散会。
陈田【4】来,余与杨、陈二教员斗象棋五回,赖四胜。
【注】
【1】继春:廖继春,一九○二~1976年,台中丰原人,日本东京美术学校图画师范科毕业。
早年活跃于日本中央画坛,为日本帝展中坚画家。
自1929年起入选历届日本帝国展览会、文部省美术展览会、台湾总督府美术展览会等,并多次获得特选,免审查等荣誉。
同年组织赤岛社洋画展,继改组为台阳美术协会,对台湾画坛贡献颇钜。
自1932年担任台湾总督府美术展审查委员,为台籍画家被招聘为审查委员的第一人。
战后历任台湾省美术展览会审查委员、台阳美术协会会员、台湾文化协进会监事、台湾省立师范学院美术教师、教育部社会教育推行委员会美术委员等职。
廖继春擅长风景写生,作品多以观感为基础,用粗短的笔触为风景重新造形,取色弃形,用色主观鲜明,是一位独创风格、用色瑰丽的画家。
(中华民国人事录编纂委员会编,《中华民国人事录》,页三七三;
黄慧莺,〈色彩魔术师廖继春〉,《台北画刊》,第三九四期,二○○〇年11月,页六二)二○一一年03月15日下午与林献堂之孙林博正确认,林家现已不见此画像。
谨致谢意。
【2】即本年06月15日为期四个月之妇女讲习会,至本日时间届满。
【3】日记原文误为赖田。
陈田,为吴醉如门生,战后曾发起组织并参加芸香吟社。
(陈器文,《台中市志.卷七:艺文志》,台中:台中市政府,二○○八年,页一一一)
【4】日记原文误为赖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