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年谱增补>19480920

1948年09月20日

东北野战军第三纵队、炮兵纵队、第二纵队第五师到达义县城,接替第四纵队、第九纵队的任务,继续包围义县。

△与罗荣桓、刘亚楼致电第三纵队、第四纵队、第八纵队、第九纵队:㈠为防止义县敌人惊慌而逃窜,并阻止锦州敌人增援,八师明暂不夺取桥北堡垒,以免引起敌人过早紧张,三纵在炮纵与五师未达前不进行肃清外围战斗。同意三纵十二时三十分电,准备以三纵、五师及炮兵担任攻义县,八纵九纵打援。九纵二十五师明移南砖城子、牛龙沟一线,九纵注意力须放在义县以西以南,防止敌人向西南突围,并与三纵取得联系。㈡八纵继向锦州以北之松林堡前进,接替九纵阵地。九纵待八纵接替完后即开始奔高桥,待义县战役结束,以八、九纵歼灭高桥之暂五十四师。㈢为歼灭分散之五十四师主力与阻住昨南下驻白庙子之敌,主要将白庙子之敌堵住,则有分散敌人,全部歼灭五十四师之可能。四纵与十师、十二师应向白庙子前进,迅速控制白庙子与兴城之间之铁路与阵地,坚决阻击敌人回窜,并攻击白庙子西之三二三高地,如白庙子敌已去沙后所,则向沙后所前进,以求直接堵住敌,使敌不能回窜。为达此目的,四纵应破击白庙子至兴城间之铁路。为使近几天敌不向十师压迫,热东独立团于明赶到兴城、锦西之间进行佯攻。为加强兴城作战,十一师明晨出发,经暖池塘、江家屯向兴城以南前进。十二师自沈家台南下,明日十一师自南砖城子向兴城前进,策应十师。

△十二时,与罗荣桓、刘亚楼致电李天佑、梁必业、曹里怀:同意(明日)南下,应注意敌空军,须隐蔽,发现敌机应回头步行,以达到迷惑敌人。

△十二时,与罗荣桓、刘亚楼致电蔡正国、李丙令:同意(第十师)八时报告。

△十五时,与罗荣桓、刘亚楼致电萧劲光、萧华、陈伯钧、解方:同意(第一兵团)打长春敌突围部署。

△东北野战军第九纵队向锦州攻击前进。

△国民党军第九十三军暂二十二师一部和军属骑兵团沿锦州至义县铁路及铁路以西分两路,向北作试探性攻击,进至樱园山北山与东北野战军第八纵队、第九纵队接触,即迅速收缩至葛文碑、薛家屯固守。

△东北野战军第二纵队第五师、第三纵队第九师和炮兵纵队主力由义县外围的松林堡南进,配合第八纵队、第九纵队作战。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