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80830

李宪龙来,言罗万俥提议解散电影公司,[1]因城内分行赁其家屋。

他等惟利是视,毫无亲切,余亦不愿关系其事。

九时余林忠同访魏主席,待至十一时余,闻说在宾馆会客不能来省政府,余等乃往通志馆。

十二时余往新中华,受叶仁和之招待,出席者剑清、灵石、瑞池、王初生、淑女、红莺、仁寿等,陈金水来即去,陈重光不来。

二时返幸町。

四时半同林忠往宾馆会魏主席,托其聘请总编纂,他答应往南京物色。

次言顾问委员会与通志馆,似对立之团体,他言此决不可,顾问委员是应馆长之顾问而已,非独立之团体也,与纯青商融通办法。

次推荐柯台山请其采用,他言待考虑。

六时到公园看棒球,彰银与金库试合,我银行胜,瞿荆洲[2]请余援〔授〕与赏品,工商第一,台银第二,彰银、土地第三,华南第四,金库第五。

次略谈祝辞。

次到陈重光处,托其买药。

次到蓬莱阁,受陈火炎[3]之招待。

次到中山堂棒球选手之慰劳会,九时余返幸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