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杰日记>19480815

民国卅七年八月十五日及十六日两日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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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卅七年八月十五日

近来事杂,身体间有不适(如牙疼、胃不消化等等),日记遂有长期间断。

自二十六年迄去年,十载之中几全无间断(即有间断,亦均于事后数日,凭记忆补记完竣),颇引为慰。

今后仍当自勉,期无间断。

惟不拟逐日作记,遇有必须付诸记录之事,则详记之。

在过去三个月内,我所作的事应予补记的有以下几项。

一是在四月间国民大会开会时,中华民国宪法中添了一项修正条款,名为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此一条款给予总统以紧急命令权,对于财政、经济可发紧急命令,对于非常危难可宣布戒严。

此一条款之起草及在国民大会通过,我均负有特殊责任。

此一条款之增列,一因我国行宪恰值中共大规模叛乱时期,一因宪法本文有甚大缺点。

二是七月三日,中美间签订了关于美国对华经济援助之协定。

其款额为二亿七千五百万美元(另有军事援助款项一亿二千五百万美元)。

此事在交涉方面经过了一年。

三是六月间,行宪政府成立时,因我极力反对以军人为行政院长,于是何应钦未被请组阁,翁咏霓接受了组阁。

(在组阁人选未定时,孙哲生曾嘱马超俊来敦促我出任院长,我因党中意见不齐一,且多反对我的人,拒绝考虑。

四是我主张蒋先生同意王云五(财政部部长)改革币制与整理财政的计划。

此计划现已大定,日内将发表实施。

五是八月十二日中国首先承认韩国政府(即南韩李承晚所领导者)。

相关人物:王云五 何应钦 孙科 翁文灏 马超俊 蒋中正 李承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