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80727

九时余到银行,黄况、邱云馨买彰银土地之事,沈有智前日由台北归来,言询财政厅王大松,谓黄、邱之事与李清枝等之事不同,非提出诉讼不可。

乃将此事告金海,命沈与颜泗水专责办理,今朝命颜预告黄、邱。

新民商业学校[1]缺少经费,焕珪、垂凯来请补助,与金海斟酌,决定年六十万元补助。

下午三时内子率博正来,余遂招博正同往灵山寺。

次到素贞处,晚饭後一同并招金海及其妻女到中山堂,观水社高山族之跳舞,[2]每人入场料三百元,亦颇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