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80610

昨日午后天气热甚,饮茶水过多,腹中不快,六时余泄舍,至过午共五次。
今日之行政会议,【1】遂不能出席。
李宪龙来,昨日归自上海,赠皮鞋一双。
黄纯青、陈文彬、【2】陈旺成【3】十一时余来,使何清金导之往观大安广播电台,【4】将以作馆趾[址]也。
三时余太平林垂拱来,报告洪元煌将召集农会代表开会,要求理事十名云。
林忠来,言与姚台长契约借用家屋之事。
省府参议【5】吴石仙【6】来访,言通志馆之办法,观其意似欲共事,坐谈数十分间乃去。
晚陈秀、林甚、王石定夫妇来看余,并赠梨一小笼。

【注】
【1】1948年06月08日10日于台北,台湾省政府会议厅召开三十七年度全省行政会议,与会者为省政府各机关首长、省府委员及各县市长,共有七十四人出席,由省主席魏道明担任大会主席,除各县市长工作报告之外,重要提案及议决情形如下:(一)、加强人事管理组织起见,请准援照上半年度编制恢复人事室案。
议决:拟准设主任一人,委任或荐任,如需增加佐理人员,照原核定名额调用,送人事处办理。
(二)、本省公教人员每年请发夏冬两季制服案。
议决:拟送请省政府斟酌办理。
(三)、建议中央修正公务员考绩条例以照公允案。
议决:原办法一,拟请由省政府建议铨叙部核办原办法;
办法二,无法令依据,拟予保留。
(四)、县市政府与省政府各厅处行文程式应予规定以昭划一案。
议决:请省政府拟定办法通饬施行。
(五)、省属各厅处调派县市级人员,应先予征询县市政府案;
县市行政人员应由县市政府呈报省府任免调遣案。
议决:照审查意见通过。
(六)、在本省早设铨叙处及斟酌本省情形,从宽审查案。
议决:本省已报准中央设立委任职公务员铨叙委员会送请省政府参考。
(七)、各县辖境增设省立中等学校以广教育案,请省立中学停招初中班、广招高中班案,请实施计划教育案。
议决:三案合并,送请教育厅参考。
(八)、请设县训练所案,请设立县市地方行政干部训练所,普遍培植自治基层干部人才案。
议决:送请民政厅会同省训练团研究办理。
(九)、各县市战时被炸校舍请迅速补助修建,以利教育案。
议决:省府已有决定,本案保留。
(十)、请省图书馆设巡回文库,轮流至各县市图书供阅案。
议决:于照案通过。
(十一)、如何补救各县市中小学师资恐慌案。
议决:送请教育厅参考。
(十二)、山地行政经费请按月提前拨交县政府转交案。
议决:拟送请主管机关核办。
(十三)、设立少年教养所收容未有刑事责任能力之少年罪犯,施以感化教育案。
议决:拨送由警务处、社会处会商具体办法,呈府核办。
(十四)、请省拨款补助各县区增加山地合作辅导员案。
议决:拟送请主管机关核办。
(十五)、请减轻合作农场佃租额以奖励合作事业案。
议决:拟送请主管机关参考。
(十六)、请省通令各县市就地租项下提拨十分之二为合作农场建设经费,请公决案;
请拨款补助乙种农场建设费,以利业务之推进案。
议决:以上两案合并审查,拟送由主管机关在地租总收益十分之二内统筹提拨。
(十七)、请严密推行三七五法定租率,并要求各种政令切实配合,暨通令全省各县市一致推行共图事功案;
三七五减租应如何积极推行案。
议决:以上两案合并审查,拟将议题改为请严密推行三七五法定租率案,依法改为拟请主管机关从速拟订详细办法,提请省参议会审议后通饬实施。
(十八)、重行区划本省各县行政区域,并增设县治,废止县辖市,以增行政效率案;
扩大本市市区案。
议决:以上两案合并审查,拟送主管机关参考。
(十九)、讨论案第三十五案原提案第七十三号,公有耕地分配面积应如何统一规定案。
议决:拟送请主管机关研究。
(二十)、拟具台湾省加强地方自治实施准则请讨论案。
议决:拟送请主管机关参考。
(《台湾民声日报》,民国三十七年06月12日,第四版)
【2】日记原文误为陈文斌。
【3】陈旺成:又名黄旺成,以“菊仙”为号,笔名则有热言生、冷语子、竹堑生等。
一八八八~1979年,新竹人。
黄为母姓,陈为父姓,父亲系入赘,故先从黄姓,后其父迁户籍时改报姓陈,战后再恢复姓黄。
1895年入私塾读汉学,一九○三年入新竹公学校,1911年台湾总督府国语学校师范部乙科毕业,担任新竹公学校训导,同年与林玉盏结婚。
1918年辞退教职,与友人合组“良成商会”经营米、糖、油等买卖,二年后结束,转入台中蔡莲舫家为西席。
1925年辞职,开始进行文化启蒙的演讲,加入文化协会,并于1926年任台湾民报社记者及新竹支局长。
文协左倾后脱离文协,成为创立台湾民众党的主要人物之一。
以后反对蒋渭水将党改为以农工阶级为中心的民族运动,坚守全民运动的本质。
1932年因故退出《台湾新民报》,1936年当选新竹市会民选议员。
战后担任三民主义青年团新竹分团主任,并任《民报》总主笔,二二八事件后避难上海,翌年担任台湾省通志馆编纂兼编纂组组长。
1949年受递补为省参议员,1951年任新竹县文献委员会主委,主编《新竹县志》,于1957年完成。
黄旺成留有日记,起于1912年,终于1973年,其中缺了十三年,共有四十九年,目前交由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解读、出版中,至二○一〇年已共出版七册。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八年版,页一五○;
全民日报社编,《台湾省首届参议员名鉴》,页四五;
王世庆主访,〈黄旺成先生访问纪录〉,收入黄富三、陈俐甫编,《近现代台湾口述历史》,台北:林本源基金会,1991年,页七一~一一四;
张德南,《坚劲耿介的社会运动家:黄旺成》,新竹:新竹市立文化中心,1999年,页二○~二五)
【4】大安广播电台即中央广播电台,1947年改组为中国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台北市大安区仁爱路三段五十三号,中国广播公司位址即最初之台湾省通志馆馆址。
(王世庆、郭嘉雄、廖财聪总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志》,页二)
【5】日记原文此处记为省参议。
【6】吴石仙:1948年01月有鉴于台湾史志因政权更迭而致断简残篇,乃主动向省府主席魏道明请命,愿为台湾史志主其事而竟其功。
1957年1960年间任林务局专门委员。
(姚鹤年编,《台湾省林务局志》,页三七;
邱欣怡,〈台湾省通志馆之成立经过与组织编制初探〉,《台湾文献》,第六十卷第三期,二○○九年09月,页二○一~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