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06月07日
星期一
中央党部举行总理纪念周后,翁院长咏霓报告施政方针,蒋总裁亲自担任主席。报告完毕,出席的党员纷纷发表意见,差不多都是表示不满意的。总裁没有表示意见,只说:“翁院长的施政方针原定明日出席立法院报告,各同志既然有这许多意见,可分别以书面送交翁院长参考,翁院长出席立法院的报告日期也可改迟两三天。”平心而论,这方针过于平常,不能餍足一般人的希望。
尤可注意的,是翁氏一开口便说:这方针是根据蒋总统就职演说所发表的政见来拟定的。照宪法,行政院院长以他的政策对立法院负责,立法院如果不同意他的政策,行政院长必须接受立法院的决议,否则辞职。如果行政院长根据总统的意见来定施政方针,是否还能够对立法院负责呢?立法院否决了他的政策,是行政院长辞职,还是总统辞职呢?就宪法的精神来看,行政院长似乎不能够公开声明说,他的施政方针是根据总统的政见来拟定的。这意见我曾在下午一个聚餐会席说过,很多人认为很值得讨论。晚饭后,几十个似乎愿意集合在孙哲生的大旗底下的立法委员举行一个茶话会,谈组织团体的事。我和铸秋都被邀出席,我们没有说甚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