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05月25日
△同罗荣桓、谭政致电各纵队并报中央军委:
兹颁发《入城纪律守则》8条。
望指挥员、政治工作人员、后勤工作人员、战斗员及所有入城工作的人员,1体遵守。
入城纪律守则:
(1)保护城市人民的生命财产。
(2)保护工厂商店,禁止拆毁机件,搬取物资,或私自没收强购。
(3)保护学校、医院、科学文化机关及城市公共设备、名胜古迹和建筑物。
(4)看管敌人的仓库、物资及其它财产,实行缴获归公,不争夺,不破坏,不自由动用,不打埋伏,听候和服从上级分配。
(5)对守法的教堂、寺院及外国侨民,不得干涉和侵犯。
(6)实行讲话和气,买卖公平,借物归还,损坏赔偿。
(7)服从卫戍机关的纪律和规则,遵守公共秩序,不入妓院,不滋扰人民,不无故鸣枪。
(8)爱护人民解放军的名誉,人人守纪律,人人作宣传,言行一致。
△东北野战军第1纵队、第6纵队,第12纵队第34师、第36师,独立第6师、独立第7师、独立第8师、独立第9师、独立第10师等部共13个师攻击长春,歼灭国民党军暂第56师、暂第61师和保安旅各1部6000余人,俘虏暂第56师师长刘、副师长王正国和该师第1团、第2团团长舒剑、副团长赵建群,但攻击部队被新第38师、暂第61师反击,攻击失败,解放军损失2100余人。
△致电各部:
(1)长春外围战斗已胜利结束,约歼敌4个团。
(2)第2纵、第3纵、第7纵、第8纵、第10纵应立即抓紧时机,进行攻坚练兵,并与攻城准备密切结合,重点放在反复练习连以下动作和掌握5条攻坚原则及具体攻坚器材的准备。
(3)各纵现在进入攻城准备(计划7天)的位置:
第1纵应在长春西北一带3、40里以外地区,进行攻坚教育与攻坚准备,并担任侦察长春以西和东北敌人城防工事,准备在该处选择数个突破口。
西南角以长春到大岭之大路为界限,东北角以伊通为标准线,以上均属第1纵。
独第10师归第1纵指挥,控制机场附近要点,掩护侦察。
独第5师移至长春以北之四间房及其周围,归第1纵指挥,担任侦察掩护任务。
第6纵在长春以南、范家屯以东,距城3、40里外的各村庄进行攻坚教育与攻坚准备,并侦察长春南面与东面沿村工事情况,准备选择数个突破口。
独第6师、独第8师移长春以南之欢喜岭一带,独第8师移长春以东魏沟、安龙泉一带,掩护侦察,独第6师、独第8师均归第6纵指挥。
第2纵在平岗附近进行攻坚准备。
第3纵在伊通周围进行攻坚准备。
第7纵在公主岭、范家屯之线。
第8纵、第10纵、第4纵、第5纵在原地不动。
独第9师移至双阳待命。
独第7师在伊通河东岸剿匪。
工校1大队在大岭(怀德东)。
△东北民主联军第11纵队配合华北解放军进行冀热察战役,歼灭国民党军第13军第4师1个团(欠1个营)攻克隆化县城,战斗中该纵队第32师第96团第2营第6连6班班长、战斗英雄董存瑞牺牲。
△发布通报:
独第10师在飞机场单独歼敌两个营,表现坚决大胆;
第16师攻飞机场大楼,准备充分,30分钟即攻克。
以上两师应受表扬。
独第7师不大胆插入敌后截断敌退路;
独第8师害怕疲劳,过早接近敌人,暴露目标;
独第2师见敌退,不敢猛追;
第2师在驿马站莽撞,应受到批评。
△中共中央发出《1948年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的指示。
△第11纵队第32师副师长李荣顺在稍后的荒山战斗中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