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80326

吴庆丰来访,并赠枇杷一笼。

九时赴省政府四十三回委员会,[1]农林处提出农产物要移过他县须要检验之案。

余反对其麻烦,而又开一揩油之路,遂不通过。

遇洪元煌,邀之来寓午餐。

他系国大代表,虽有执行犹预〔豫〕之罪,[2]然未剥夺公权,可以出席国民大会,预定来月出发云。

三时赴县市考绩委员会,[3]委员十余名,民政厅长朱佛定为主席,讨论章程。

余因身上不好,先退席,到新生旅社洗澡。

六时到新中华,受陈启清之招待,同席者杨诚志、周菩提外六名。

八时同剑清、清金看平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