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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19480229

b1-中共中央关于在老区、半老区进行土地改革工作与整党工作的指示

中共中央关于在老区、半老区进行土地改革工作与整党工作的指示
1948年02月22日
(一)根据各地最近数月的报告看来,各解放区,除了去年秋季人民解放军由防御转入进攻以后解放的新区以外,在所有老区与半老区中,大致应分为三类地区,并应根据三类地区的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工作方针。
甲、第1类地区,是土地改革较为彻底的地区。
其中,大多数地区,是经过了减租减息、清算斗争和1946年五四指示以后的土地改革;
一部分地区,经过了清算和土地改革;
而陕甘宁的一部分地区则经过了一九三七以前的分地及1940年的归地。
在这些地区,土地已经平分,封建制度已不存在,农民各阶层占有土地的平均数相差不多。
阶级情况,除了东北及其他平分不久的地区尚有不同外,地主与旧式富农均比过去大为减少,且有已下降为劳动农民或贫民者,但尚有一小部分地主旧富农占有较多较好的土地财产。
这类地区的工作干部有许多人占有较多较好的土地财产。
这类地区,新富农已经生长,且有多过旧富农者。
中农在这类地区已发展为多数,从乡村人口的百分之五十到八十上下,其中,新中农占很大数量,有达一半以上者。
中农所有土地的平均数,一般超过贫雇农所有土地的平均数约二分之一上下。
贫雇农变为少数,从百分之十到四十上下,其中尚有若干未彻底翻身者,亦有由地主旧富农下降为贫农者。
这类地区,应被认为土地已经平分,决无再行平分的必要。
留下的问题是在较小的范围内,用抽补方法调剂土地及一部分其他生产资料,使尚未彻底翻身的贫雇农从地主旧富农尤其是占有超过农民很多的土地财产的干部家庭那里补进土地及其他必需的生产资料。
如果需要抽出新富农甚至一部分富裕中农的土地时,必须取得被抽者的同意,方可抽动。
绥德黄家川的典型经验(即由新华社广播),可以大致应用于这类地区。
乙、第2类地区,是土地改革尚不彻底的地区。
其中,一部分地区,经过了减租减息,清算斗争与五四指示后的土改;
另一部分地区,经过了清算和土改,但均由于各种原因,例如领导方针动摇,党内不纯,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及战争情况等,致使土地平分尚不彻底,封建制度尚有残余,农民各阶层占有土地的平均数相差较大。
阶级情况,地主旧富农较第1类地区为多,大都仍占有较多较好的土地财产。
工作干部中许多人占有较多较好的土地财产。
新富农尚不多。
中农占人口的少数,约为百分之二十到四十上下其中新中农亦占少数。
中农所有土地的平均数,因减租清算致土地转移的结果,一般超过贫雇农所有土地的平均数达一倍上下。
贫雇农仍占多数,从百分之五十到七十上下,其中多数尚未彻底翻身。
这类地区,应被认为平分已大体实施,但不彻底。
因此,一般地也不是再来一次全面的平分,而是实行在较大范围内的调剂。
只在某些特殊地方,在多数农民要求并取得中农同意的条件之下,应当重新平分。
由于这类地区贫雇农人数最多而土地平均差额又较大,单动地主旧富农及干部的土地财产,一般不能满足贫雇农的要求,势非抽动新富农及一部分中农的土地不可。
因此,凡中农所有土地的平均数超过贫雇农所有土地的平均数在一倍上下者,在取得本人同意以后,可以抽出中农的一部分土地,但以不超过其全部土地的四分之二为限度。
如此,一方面可使中农波动面不致太大,另一方面仍可保存中农所有土地的平均数超过贫雇农所有土地的平均数,但又不致相差太大。
如果中农所有土地的平均数超过贫雇农所有土地的平均数在一倍以上,并赞成平分时,可以实行平分。
在这类地区,绥德黄家川经验中所述土改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亦必须注意采用。
丙、第3类地区,是土地改革很不彻底的地区。
其中,一部分地区虽然也经过了清算和土改,但是工作很坏。
另一部分地区,则是边沿区或收复区,土改工作尚未进行。
所有这些地区,土地并未平分,封建制度依然存在,土地关系及阶级情况仅有若干变动,地主旧富农仍占有大量的土地财产,贫雇农仍然是人多地少。
在这类地区,完全适用平分土地彻底消灭封建制度的方针。
平分的重点,应放在没收地主土地财产及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上面。
对于一部分中农的多余土地,必须在取得其同意以后,方能抽出平分。
如果某些中农所有土地较一般农民所有土地的平均数只超出百分之十以下者,应不变动。
边沿区,如尚带游击性质,应作新区看待,适用中央关于新区土改要点的规定,不应列入此类地区。
(二)不论是平分土地或调剂土地,不但应注重土地数量的差别,还应注重土地的质量、产量及其位置远近的差别;
不但应从农村的一般耕地着眼,还应从公地、荒地、黑地、绝户地等着眼;
尤其是非法强占的土地财产,分配不公的土地财产及干部贪污或侵占的果实,更应首先注意解决。
如此,才能真正实现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平分方针,才能从多方面设法满足贫雇农的要求,而同时又照顾了中农的利益。
在平分或调剂土地中,对于在抽动新富农及中农的土地时必须充分说明理由取得本人同意一点,甚为重要。
如果本人不同意,则应向他们让步,不得采取强制办法。
(三)为着满足贫雇农的要求,在实行调剂土地时,应首先补足缺地较多的贫雇农。
然后,才对于有完全劳动力的青壮年单身汉,补足其两人份的土地,但如土地不足时,亦可补给较两人份为少的土地,或者不补。
对于孤老寡妇,因其缺乏劳动力,在土地不足时,亦可不补给两人份的土地。
对家庭人口多的,亦可较家庭人口少的少补。
对流氓习气很深一时难望改好者,也可少补,后补,或不补。
对于此种流氓,暂时应只给与土地使用权,不给予土地所有权。
对于由地主富农下降的贫雇农为时不久者,亦可后补,或不补。
总之,要使广大贫雇农群众能合理地补足土地,以利生产,而不应附和绝对平均主义的错误思想。
在调剂土地以后,对于孤老寡妇及贫雇农中仍有困难不能解决者,政府应另行设法帮助其解决困难。
(四)在第1第2两类地区中,在农民已经发动和组织起来的地方,目前应依上述各项规定,于春耕前实行调剂完毕,确定地权,以利生产。
在工作尚未做好估计春耕前已不可能完成土改任务的地方,即应将土改工作推迟至夏季以后进行,并保证今年的土地生产物归耕者所有,而将工作迅速转入生产、整党和建立乡村民主生活上去。
在第1第2两类地区中,调剂土地的工作已经做好的地方,即应确定地权,不再变动。
在第3类地区中,更应将已着手的土改工作赶快作一结束,推迟至夏季以后重新进行,以便迅速转入生产及一般的宣传组织工作。
(五)在老区半老区,应准备以二年到三年时间(1948年1950年)有计划地完成全区域的土改与整党任务,而不应操之过急,致发生许多不应有的毛病。
土改工作与整党工作,均是很细致的群众工作,必须依据群众的觉悟程度与组织程度,领导干部的多少强弱,决定工作的速度。
每一个乡村土改与整党问题的解决,均必须酝酿成熟,取得绝大多数人的同意,方能作出决定,采取行动,不能由少数人强制解决,致犯命令主义的错误。
同时,对于群众中发生的不正确意见,又必须耐心说服,实现党的领导作用,不要犯尾巴主义的错误。
(六)土改与整党,均应采取有重点的波浪式的逐步推广的方法。
凡无得力的领导者或健全的工作团的地方,宁可暂缓发动,不要急于求成,致走弯路。
但是在一切决定发动工作的地方,又要集中力量,按期完成工作计划,不要拖延太久,致使群众情绪减低,既碍生产,又不利于工作的推进。
对于一切领导土改与整党工作的领导者及工作团,均必须加以训练,讲明政策,并要适时地检查他们的工作。
(七)贫农团无疑是农民群众中坚决实行土地改革彻底消灭封建制度的骨干组织。
但是在第1类地区平分已经实现、中农已占多数的情况下,如果也要人为地组织贫农团去领导一切,势必脱离多数,孤立自己。
因此,在这类地区,应就原有的农会加以扩充,并改选农会的委员会,使其能领导各项工作。
原来无农会者,应成立农会。
在农会中,成立贫雇农小组。
如果贫农团已经组织起来,则不应马上宣布取消,而应使贫农团逐渐改为农会中的贫雇农小组。
在第2类地区,因为平分尚不彻底,贫雇农仍占多数,贫农团的独立领导作用尚未失去,因此应该组织贫农团,并使其在农民中起领导作用,但在组织时,应吸收新中农参加。
在贫农团成立一个短时期(例如一二个月)以后,即应就原有农会加以扩充,改选农会的委员会,使其能领导各项工作。
原来无农会者,即应成立农会。
在土地调剂工作完成以后,贫农团即可改为贫雇农小组。
如果在过去土地改革中业已成立有贫雇农及新中农领导的健全的农会,或者有顺利条件能够保证改选农会的委员会使贫雇农及新中农占三分之二实施土改工作的健全领导的地方,亦可不组织贫农团,而只于农会中组织贫雇农小组。
在第3类地区,因为平分尚未实施,贫雇农占多数尚未翻身,中农对土改尚存观望心理,必须首先组织贫农团,发动土改斗争,树立领导威信,一个时期(例如三四个月)以后,再成立包括全体农民在内的农会。
农会应容许新富农入会,但对地主、旧富农及一切投机分子,则应坚决拒绝其入会。
在一切地方,在土改工作与整党工作大致完成以后,即应实行普选,成立乡村人民代表大会,并改选乡村政府,在农会的委员会中,在乡村人民代表大会及政府委员会中,一般地贫雇农新中农应合占三分之二,旧中农及其他劳动分子应占三分之一。
(八)各地整党工作正在开展,并创造了许多方法。
其中,以经过党的支部,邀集党外群众参加党的会议,共同审查党员及干部的方法,为最健全的方法。
平山县的典型经验,应为各地所取法。
在第1第2类地区,一般的封建势力业已消灭,而农民中的不满常常集中于一批利用政治地位为非作恶、侵占土改果实的党员及干部身上。
因此,在这些地区进行调剂土地的工作,必须与整党工作相结合,有时还须从整党开始,才能发动群众的积极性。
采用上述党员与党外群众结合开会的整党方法,一方面,使参加会议的党外群众能够尽情地批判与审查他们所反对的或赞成的党员及干部,使他们感觉到他们已与毛主席的党通了气;
另方面,党的领导者又可根据群众意见及党内情况,全面地考虑问题,分别是非轻重,给以应罚应奖的公平的处置,使党内外群众均感觉满意;
同时,又可以吸收被群众所推荐的或拥护的积极分子加入党的组织。
如此,既整顿了党的队伍,又整顿了群众的队伍,建立起党内外的民主生活,将极大地提高党的威信。
此种方法,在农村中,在城市中,在工厂中,在军队中,在机关和学校中,均应实行。
除尚未巩固的新区以外,一切党的支部,均应公开。
一切党的支部,在其讨论有关群众利益的问题的一切会议上,包括党的批评检讨会议在内,均应有党外群众参加,不许开秘密会议,借以破除群众对党的组织与党的会议的神秘感觉,使党内一切好的与坏的现象暴露于群众之前,为群众所监督,为群众所批评或拥护。
实行这种方法,需要两个条件,一个是上级党的领导的健全,一个是本支部要有几个好的党员骨干。
如果上级党的领导者的领导不健全,便须先健全领导。
如果某些支部确已为坏分子所统治,甚或全部为坏分子所盘据,没有好的党员骨干,无法进行改造时,就应解散这个支部,上级领导者就应超过该组织,直接动员群众,依靠贫农团、贫雇农小组及农会,领导土改与生产。
这样经过一个时期之后,重新吸收党员,建立支部。
对于原支部的党员,在该支部被宣布解散以后,上级党的领导者得依情况将他们提交贫农团大会或农民大会予以批判和审查,并给以应得的处分。
其中,经群众评定认为错误较轻的分子,经过一定时期的考察,证明其确已改正者,仍可个别地恢复党籍。
但这是指特殊的情况。
一般的支部,总有若干好党员。
上级领导者的责任,就在善于发现这些好党员,并依靠他们为骨干,吸收新鲜力量,改造支部,而不要抛弃或不理他们。
整党审干,必须采取严肃而又谨慎的态度。
我们既要严肃地注视党内不纯的现象,又要勿忘我党的整个情况是业已经过长期考验,在群众中有了极大威信,并正在胜利前进中。
应当承认,在战争和土改的过程中,一定会有一批阶级异己分子从党内清洗出去,同时又一定会有大批的革命积极分子涌进党来。
因此,各地党委在整党工作中,应当分别情况,解决问题。
对于那些显然犯有重大罪恶、业已丧失作为一个党员的起码资格的分子,应当开除出党。
对于那些混进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对于那些不可救药的党内蜕化分子,均应坚决清洗出党。
对于那些虽然是从剥削阶级出身但是自愿放弃其原来的阶级立场的党内的知识分子或其他分子,在他们犯有严重错误,但尚未丧失当作一个党员的起码资格的时候,只要他们承认错误,愿意改正错误,并获得党外群众同意,我们就应采取考察和教育的态度,而不要马上开除出党。
对于那些犯有较轻错误的党员,不谕其出身如何,均应采取教育方针。

b1-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关于土地改革整党与民主运动的指示

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关于土地改革整党与民主运动的指示
(一)根据我区土地改革情况,可分为三类地区:
第1类地区,地主与旧富农已经彻底消灭,贫雇农绝大部分已经彻底翻身(占其本阶层百分之八十以上),土地早已平分,即实际上早已大体实现了土地法大纲,这类地区新老中农合计占全村户数百分之八十以上,因为这里的贫雇一般翻身较早与彻底,所以积蓄较多,政治觉悟与阶级觉悟亦较高,没有彻底翻身的贫雇农,只占极少数,也分得了土地改革的果实,但尚不十分满意,需稍加填补。
这类地区是我区工作最好的区域,约占全区人口三分之一弱。
第2类地区,地主旧富农大体上亦已斗彻底,土地亦大体平分过,贫雇农翻身程度稍逊于第1类地区,已经翻身者约占其本阶层的百分之六十到七十。
但因其翻身不久,故积蓄不多,政治觉悟与阶级觉悟亦较差。
这类地区新老中农合计约占全村户数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七十,未彻底翻身与未翻身的贫雇农亦占少数。
这类地区在我区工作是中等区域,约占全区人口三分之一强。
第3类地区,虽也经过群众运动,但因是零星的,不系统的,时间较短的,所以地主与旧富农未斗彻底,贫雇农大部未彻底翻身或未翻身,土地问题基本上没有解决。
这类地区是我区工作薄弱的区域,约占全区人口三分之一弱。
在前两类地区中,土地改革的彻底程度相差无几,即大体上均已实现了平分,主要遗留下的问题是:
有些干部党员所包庇的地主富农没有斗彻底,有些地主富农成份的军干烈属多留土地财物,与非地主富农之军干烈属多分土地财物,以及不少干部多占土地财物。
如不顾这一具体情况,只在土地问题上打圈子,再来一次平分运动,不但发动不起热烈的群众运动,而且一定会发生左倾错误(如硬挤封建,不给地主留生活,只给富农留坏地,乱斗中农,动富裕中农的浮财,侵犯工商业等)。
因此,在前两类地区中,不应再来一次平分运动,可采取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填平补齐,动少数不动多数的办法,以解决遗留下的土地问题,而且应将填补与整党及建立从村到县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民主运动结合进行,并可吸收非党员的贫雇农与中农参加党的支部大会,使党的支部大会与群众大会结合为一,借以公开党的支部,并进行查阶级、查思想、查立场、查作风与查行为,在群众意见下处理坏干部坏党员,完成整党任务。
在这种大会上,把整党填补与民主运动(实际是整党内的地主富农分子与地主富农思想及其影响)结合起来,把党内解决与群众解决、党内批评与群众压力结合起来。
因为老区整党的民主运动与肃清封建残余是不可分离的一件事,而民主运动则有更广大的群众基础,离开这个基础或机械的规定先进行土改,后进行民主,都不能有广泛的群众运动。
关于组织形式,在第1类地区,不组织贫农团与贫农小组,或只在农会中组织贫农小组,以保护少数尚未彻底翻身的贫雇农的利益。
如硬要把十分少数的贫雇农(且多系老弱老实者)组织成贫农团来作核心骨干,起领导一切的作用,则十分勉强,且有冒犯中农的危险。
所以这类地区应只组织农会,并熟练的充分的运用农民代表会的方式。
但在农会委员会,农民代表会与村(乡)政府中以及在整党的民主运动过程中,应保证有三分之二的贫雇农和新中农参加,旧中农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在第2类地区,可组织贫农团,由未翻身与未彻底翻身之贫雇农并吸收新中农组(⑴⑵)成之,保护并代表他们的利益。
同时应保证在农会委员会、农民代表会与村(乡)政府中,贫雇农与新中农共占三分之二,旧中农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在第3类地区,可完全按照土地法大纲进行,并组织贫农团起领导一切的作用。
但必须十分注意团结中农,绝不许对中农采取任何冒险政策。
(二)各地在划阶级时,首先在确定斗争对象上一般失之过左。
查阶级不是以当地有民主政权前几年为准,而是追三代(在审查脱离生产干部的思想时,追问其父亲及其祖父是可以的),如其本人在当地有民主政权前几年,即开始从事主要劳动至现在者,仍划为地主富农是错误的。
将从事脑力劳动,而不依靠封建剥削的知识分子划为地主富农,也是错误的。
或根据其本人政治态度不好,或两性关系太乱,或作风有毛病,就给戴上地主富农帽子,也是不对的;
或为多分浮财,便故意扩大斗争面,故意将中农划为富农,甚至地主,则更是错误的。
今后划阶级确定成份时只能按照各人占有生产手段与否?
占有多少及与占有关系相连带的生产关系(剥削关系)为标准,再不能有任何其他的标准(如所谓政治态度如何,生活富裕与否,作风好坏等)。
关于成份转化问题,地主在当地民主政权成立以前,已经转入劳动,或其他成份满一年者,或在当地民主政权成立以后,已经转入劳动或其他成份满五年者;
旧富农在当地民主政权成立以前已经转变为其他成份满一年者,或在当地民主政权成立以后已经转变为其他成份满三年者,应依其转变后的情况,改变其成份。
地主与富农要有区别,地主是不劳动,或不参加主要劳动,富农是参加主要劳动的。
富农与富裕中农要有区别,靠剥削收入的部分,占其总收入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者为富农,百分之二十五以下者为富裕中农。
富裕中农中有较轻微剥削者(如与别人合伙请羊工、牛工、雇短工或放少数债等),仍应算做富裕中农,而不能算做富农。
因此,在划阶级时,必须切实防止与克服左倾错误,必须多多听取群众意见,采取自报公议三傍定案的办法,不仅要经过贫农团讨论通过,而且必须经过农会讨论通过,并最后经过村民大会通过。
以便达到公平合理,大家赞成。
(三)全区干部大会后,各地对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有错误了解,强调贫雇路线时,发生盲目鼓吹贫雇农的现象,今后可再不用贫雇路线的字眼,因它很可能放松对中农的团结,使贫雇农孤立,它会把群众路线混同于贫雇路线。
群众路线即阶级路线,具体表现在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及一切反封建分子上。
在建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时,要联合一切反封建分子,因为新民主主义政权性质,不只是代表农民,更不只是代表贫雇农,而是代表一切劳动群众(工人、农民、独立工商业者、脑力劳的知识分子等)与中小资产阶级(中等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以及开明士绅等。
贫农团办事一定要取得中农同意,不是形式的,而是真正的同意,因此贫农团在某些问题上必须向中农让步。
毛主席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讲到土改的两条基本原则时指出:
“第1,必须满足贫农与雇农的要求,这是土地改革的最基本的任务。
第2,必须坚决团结中农,不要损害中农利益”以及团结中农的五项具体政策必须仔细研究,不折不扣的付诸实行。
(四)大会后强调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有成绩的,比如过去倾听贫雇农的意见不够,现在改正过来,要倾听贫雇农的意见,这是好的。
但又产生盲目鼓吹贫雇农的“客里空”现象,而发生了违背马列、放弃领导的尾巴主义。
对贫雇农只是盲目崇拜批准,对其错误不加批评,完全放弃党的领导。
这说明许多同志有软弱病,缺乏原则性,不敢坚持真理。
过去各区曾经犯过这一类似的错误,如强调放手发动群众,不泼冷水,这无疑的是完全正确的,但当运动发生了左倾杀人错误时,仍抱定决不纠偏的态度,使运动陷入无政府状态,无组织、无计划、无纪律、完全作了落后思想的尾巴,使我们吃了很大的亏(如豫北和晋南某些地区)。
须知农民群众的意见是比较朴素、比较简单、比较生动、比较原始、比较片面的,党的任务是既要向群众学习,同时还要提高群众。
比如最近发现农民在几个问题上与我们不一致:
(甲)为了想多分土地浮财故意提高别人成份;
(乙)对地主分同样一份土地不同意;
(丙)要斗地主富农的工商业;
(丁)要动中农的浮财,不给中农生产贷款,强借中农牲口车辆生产,加重中农负担等。
这四个问题,为了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我们就不能与之妥协,就必须教育说服农民不要这样做。
(五)由于此次填补运动系与整党和民主运动结合进行,我们在这方面还缺乏经验,又由于春耕前土改与整党任务不可能完成(力争完成但不可能),如果普遍发动,势必耽误春耕,且搞不彻底,对以后工作反而有害。
我们考虑在春耕前,只采取有重点的推进办法,每个地委区只选择一两个县,集中该地委区的一切力量采取突破一点取得经验,教育群众,教育干部,普及全面,波浪式的发展办法,以便将填补整党与民主都做好。
创造经验,待春耕后再全面开展运动。
这种办法的好处,是既可以创造经验,少犯错误,又不至耽误春耕。
并可以解决因整编队伍而造成的干部缺乏的困难。
1948年02月01日

b1-通讯往来

通讯往来中央局各地工作团、军大工作团同志:
我们已经收到武安九区各种不同类型村庄的典型调查材料、访问贫雇和整党的经验,这种有计划的组织报导方法很好,希根据中央“关于在老区半老区土地改革工作与整党工作指示”及中央局指示的精神,继续报导发动贫雇,整顿队伍,开展民主运动,实行调剂土地的工作进展情形,并望各工作团同志:
根据你们工作地区的特点,以及工作进展的程度,组织报导。
在发动贫雇整顿队伍中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工作检讨,个人思想反省,都希迅速写给我们。
太行六地委、二地委宣传部:
你们寄来通讯员登记表已全部收到。
希已参加到工作队的通讯员同志在工作中赶快来信联系。
注意报导不同类型村庄的问题和经验,自己在工作作风和思想改造上,有些什么体验,也望陆续写给我们。
 本报通联科

b2-平山老解放区土改经验创造整党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范例

平山老解放区土改经验
 创造整党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范例
【新华社晋察冀27日电】
晋察冀平山老解放区土改中,创造了整党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范例,兹特扼要介绍其经验供各地研究参考。
平山县是一个包括解放了两年半的半老区和解放了十年以上的老区的地区。
在老区,经过了抗战中的减租减息,在半老区则经过了抗战胜利后激烈的反奸清算;
但不论在老区和半老区又都经过了土改和复查运动。
新的富中农经济已占相当优势,贫雇农的比例已相对减缩。
在老区,无地和少地的农民一般的只占百分之三十到四十,真正缺地,特别缺乏好地和近地的农民,则只占百分之二十左右。
在半老区,无地和少地的农民,亦只占百分之四十左右。
而占有较多和较好土地的地主富农,则差不多全是党员干部的家庭,和三三制的党外人士。
旧富农虽拥有比斗争过的地主较多的土地,但比新富农甚至比富裕中农还少。
不少农村党又混进了地富分子和流氓分子,把党的支部变为宗派小集团,为非作歹,欺压群众,造成了广大群众的不满情绪。
因而此次土地改革,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党内问题。
在没有适当处理这种问题并找到具体解决问题的办法前,就发生了以下各种偏向:
第1,是群众自动起来斗争坏的党员干部。
在不少地区,已有一些党员干部被捕、被打,造成一般党员干部中的惊慌。
第2,是已受打击的地主富农阴谋乘机报复,煽动群众对党员干部胡乱斗争。
第3,是工作团机械的坚持先斗地主再解决干部问题,硬把解决土地问题和民主运动机械分开;
或者制止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斗争;
或者将群众反对的大批党员干部当作“石头”搬走,造成脱离群众的情况。
第4,是工作团利用权力,强调群众对斗过的地主再来斗争,企图掀起所谓“高潮”,制造所谓“轰轰烈烈”,结果必然要犯“左”的错误。
平山把土地改革与整党民主运动结合起来以后,创造了老解放区发动群众平分土地的宝贵经验。
土改同整党结合的主要形式,开初就是公开党的支部,在广大群众援助下进行整党,把党的会议与群众大会合而为一。
其次,就是从乡到县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赋予一切权力。
开始时,支部也是关门查阶级、查作风及消灭宗派。
但是开了七八次,均无效。
后来把门打开,首先吸收非党贫农参加,接着吸收非党中农也参加。
参加会议党员二三十人,非党农民七八十人,改变了过去农村支部开会时那种神秘性。
最后,打破了坏分子隔离我党与群众联系的障碍,使得每个党员的阶级思想作风行为,在群众对证下,受到查清,并由群众提出处理好坏党员的意见,支部当即接受,该奖者立即奖励,该罚者马上处罚,一切坏分子只有改过自新,一切小宗派就会立即瓦解。
这种会有时连续进行二十四小时,群众都不愿散会,情绪之热烈,可见一斑。
群众认为,只要党不再包庇自己的党员,干部接受群众的意见、处分、教育,就没有任何顾虑的和党站在一起了。
他们说:
“这下可与毛主席通气了,可成了真毛主席党了。”
因此,农村党的公开,并接受群众意见改造、教育党员,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严重的政治问题。
由于过去农村党的秘密,使得坏分子把党的领导者与群众的联系隔断了,今天在老解放区公开党是改善我们党与群众关系的重要关键。
这种整党的民主运动,有以下几种好处:
第1、这是党的支部大会,是讲道理查事实的,被邀参加的非党农民,受到党的尊重,有充分讲话、证明、提意见的权利,因此非党农民也就加倍尊重党的领导。
在一般群众大会上,某些农民那种出气报复、漫骂乱打的情绪,自然会被治病救人批评提意见的精神所代替。
而且由于党在会上及时的批评和处分了他们所反对的坏的党员干部,奖励和提拔了他们所拥护的好的党员干部,使得非党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某些积怨,不仅有机会充分申诉,而且能得到满意的解决。
而在党的领导上,又能摆脱一般群众大会上的被动状态,而获得了既能发动群众又能照顾党员干部的两全其美的主动处理党内问题的可能。
这样,党员干部也能诚恳接受批评,自动改正错误,对党员干部以及对广大群众的教育意义都较深刻。
第2、这样的支部大会,由于有广大的非党群众参加,与充分的批评权利,因此就具有群众大会的压力,使得任何错误都无法隐瞒欺骗和狡赖。
再加上强有力的领导,能够了解全盘情况,细密分析问题,并予被批评的干部以发言说理的机会,说明他们的某些错误是要上级负责,上级当时也可替他作证,这样就可分清责任,使得一切问题都能获得实事求是的解决,避免群众单纯片面的观察党员干部缺点。
第3、用这种党内动员说服与群众民主力量相结合的方式,要地主富农出身的农村党员干部交出土地财产来,也会比一般的把他们交给群众大会去斗争的方式要更适当些。

b2-整党与民主运动密切结合赵庄群众审查党员

整党与民主运动密切结合
 赵庄群众审查党员
【本报消息】
武安九区赵庄支部有三个特点:
第1是贫雇出身者占大多数,第2是从反维持、减租清债和填平补齐三次大运动中发展起来的(在最后一次发展的新党员最多),第3是一贯的结合少数积极分子代替全体群众,便形成党站在群众之上与地主富农作战,结果虽然基本上打垮了地主富农,大体在表面上做过填平补齐,可是对群众仍是一种新的独断统治。
从这种情况出发,赵庄工作组决定双管齐下,一方面用主力访问群众发动群众(侧重在贫雇),同时却分出三个人来领导支部整顿。
开始即召开支部会,讲告党员书,根据毛主席元旦讲话解释了整党精神,然后分组作自我检讨。
参加者共三十五人,分为两组。
根据第1遍反省所透露的情况是:
一、成份:
贫雇二十四人,中农九人,破产地主一人,尚有一人未详。
二、错误类型及犯者人数:
据他们自己反省结果,翻身过高者九人、不民主——说话气粗者九人、互相以权力关照者九人、借用公款营利者五人、掩护地富亲友财物者五人、偷取果实者七人、逛破鞋者(较严重的)三人、小偷一人、逃避参军参战者十人、当干部后劳动不力者四人、强迫婚姻者一人。
(有一人兼数种者)
三、几个错误重大的人;
(1)抗勤委员靳林议:
是个破产经营地主之子,幼年吃喝嫖赌荡尽家产变作流氓,减租清债时与他哥哥算帐又得回一分家产,但在去年斗争时又公然包庇他哥哥,在生活上仍然大吃大喝,在街上到处欠债,和从前无大区别,这次学习一点也不认错,已停止其党籍。
(2)抗勤主任靳国全:
据党员们搜集群众对他的意见数十条,说他于派做军鞋中贪污甚多,且包庇地主、派差不公,他除承认后两项外,对贪污不承认,说他有帐可稽。
(3)财政主任靳同元:
从前当过土匪,会开肉坊,在本村合作社肉坊工作、并任财政主任,有人说他有贪污,又在肉坊喂小份羊(自己的)喂成就卖,除他承认后者外,否认有贪污。
(4)农会主任靳锁则:
贫农出身,当主任不及半年,作风极不民主,遇事专横独断,不与其他农会委员商量;
团结本街人包庇贪污案;
特别是土地法公布以后,召开农会干部会,准备共谋交代果实时之对策,为他干部所反对。
又吓唬其他党员说:
“咱们现在成了政治犯,可不要相信反省的话;”
又以自己之出身吓唬其他中农出身者。
经其他同志提出后、他不但不接受,且马上提出发言人之其他缺点以作对抗。
四、综合第1次反省所可看出的支部情况:
(1)翻身过高与不民主带有一般性,即便是小干部小党员,也或多或少沾有此风。
(2)大错误都出在大干部身上,但在人数上是少数。
(3)小党员小干部互相提意见很积极,而大干部发言甚少。
(4)青年人对己对人顾忌都少,改过决心也大。
(5)所谈出来的材料,或为人所共知者,或为鸡毛蒜皮者,真正人所未知而较严重的错误还没有谈出来。
在这时,党与群众之关系:
因为有些大干部毛病大,小干部小党员也常站在干部立场上讲话,因而群众把他们看成一伙,甚而连一般非党员积极分子都看在内。
因之,在即将准备成立贫农团的预备团员们,连一个党员也不愿介绍进去。
但这些小党员小干部,在党内也是没有地位,和好的贫雇比历史、比人品,也不见得不如,在政治认识和斗争经验上还超过他们,就只因为跟着那些大干部共过些事,群众就把他们关在门外,也是工作上的大损失,须要设法扭转这种关系。
而在整党工作过程中也遇到了几个问题,工作组是这样处理的:
(一)干部恐慌问题:
土地法公布后,有些毛病过大的干部党员感到恐慌。
这种恐慌是必然的。
可是这种人在这时候,偏要拖一些比较清白的或毛病较小的干部、党员跟着他跑,于是就和他们说一些要防范的话,或是说“我们好象都成了政治犯”,或是用变卖东西大吃大喝之行动来影响他们。
调查到这些情况,就召集他们读告党员书和破坏土地法治罪条例,并说明以后犯了罪绝不客气,以前犯了罪如不坦白说出,今后查出来同样也要治罪。
这一下起了一些作用,使他们老实了一些。
(2)出路问题:
因为强调制止犯罪行为,使一般党员感到无出路,好象自己跟着人家也犯了罪,因此第2次开会时,谈了一谈“只有老实改过才是出路”,内容虽仍是告党员书及毛主席元旦报告中关于整党部分,但着重点不同,便起到不同的作用。
第2天又讨论了一次,情绪就稳定下来,然后就分组作自我检讨。
(3)深入问题:
在自我检讨中,发现有些人抱的态度仍和洗脸擦黑时候一样,以为只要一过了关,便可照常当干部,因此避开基本问题不谈,或轻描淡写,只找一些鸡毛蒜皮小事(如在果实中取了一个茶杯之类)来凑数。
此时工作组谈了告农民书中的改造政权部分、告他们说:
将来的各级政权都要从农代会产生,而且村政权是每年一改选,党要照党章改选支委与小组长,如果不向群众老实检讨自己的错误,不说将来当干部,农会是否有人介绍你入会还成问题,将来改造过的党根据群众的意见,还说不定能不能承认你算个党员,这样才解除了他们心理上一个动机不纯的幻想,以后好象更自觉认真一点。
(4)火力问题:
毛病较大的人不易接受别人的意见,有时竟提出对方错误来打击对方。
对这种态度虽曾给以严厉批评,可是仍不能形成群众压力,第2天便选了些比较清白积极的人召开了个党员积极分子会议(因为积极分子未经群众审查,选择时要十分慎重,同时也不可固定的看他们),征求他们对那几个人的意见。
他们在这个会上,把那几个人的基本错误指出来,说得非常有体系,并且说他们自己对那些人一向也有所畏惧,恐怕人家报复。
工作组便以今后民主方向鼓励他们,才又打破了他们一些疑虑——即告他们说犯错误的人今后没有报复人的地位了。
开过这个会以后,又与那些毛病大的人开检讨会,较基本的意见就更多起来。
这才形成了用组织力量来整顿组织,那些不老实的人才感到真正的压力。
这种压力的形成,还和领导上的坚决态度有关。
工作组对抵抗的人说:
愿反省可以反省,不愿意的也可以不参加,你们自己看着办。
这使他们也感到较大压力。
村民大会宣布党公开
经过访问贫雇、初步划阶级、整党,发现了以下三个问题:
(一)群众摸不清工作组的底,仍有顾虑,怕这次又与洗脸擦黑一样。
(二)支部中关门整党,没有群众压力,不能解决问题,有些问题多、错误大的党员干部不反省。
(三)已串连的贫雇要求组织起来。
因此,在02月02日晚间专门召集了一次全村大会。
到会的近二千人,据说是赵庄从来没有的一次大会。
会前,各街贫雇农推选的二十五个贫农团发起人先开了个小会,推举一人在大会的末尾做一公开号召,发起组织贫农团。
大会开始,首先由工作组同志把这次来赵庄的目的、任务与态度明确的作了表示。
肯定的说:
这一次是真的,不是象洗脸擦黑一样。
同时宣布了以下几件事:
(一)现任的村干部在群众审查期间仍应好好办事,对执行土地法只能帮助不准破坏,对群众所提意见,无论现在和将来,不得有任何威胁报复的言论和行动,谁要敢大胆报复和威胁,就是破坏执行土地法,群众就要治他的罪。
(二)支部停止工作,听候群众审查评定。
目前所有的党员,只有两件事可做:
第1好好反省自己,准备接受群众的审查;
第2、群众承认你还算个党员的,在执行土地法大纲过程中,要老老实实帮助群众,表明自己是否站在群众方面,为群众服务;
群众不承认你是共产党员,建议共产党加以处分的,也应该反省自己,不能怨恨群众,向群众报复。
接着就宣布了支部三十九个党员的名单,与停止靳林义党籍的决定。
赵庄支部过去只公开过三个党员,这次全部公开,并请求群众审查对于党员是个很大震动,对群众又是个很大的兴奋鼓舞。
为了使大家敢于审查干部、党员,敢于提意见,宣布:
一、大家要大胆向村干部、向党员提意见,帮助他们反省,改造他们自己,但只限于说理,不准打架,必须按规矩办事,守秩序,不能象过去对待地主一样的对待干部与党员。
如果有坏干部,罪过大,经大家检举后送交人民法庭去处理,赵庄也可以组织人民法庭。
二、重新宣读了一遍告党员书中规定的十条纪律,号召党员、干部虚心接受贫农团与群众的审查。
会前,支部党员干部初到台阶上来时,群众想:
“人家又到台上去了,我看还和洗脸擦黑一样,不顶事”。
干部党员站的地方很松动,群众不敢挨近他们,不敢看他们。
会后,贫农普遍反映,“这就不怕了”,“干部报复不成了”。
经过这次大会,全村空气为之紧张起来。
在群众中整党
经过十三天(01月22日晚到02月04日)的经验,证明关门整党是不行的,必须叫党员们感到群众的压力,知道群众对坏党员的意见是很多很严重的(许多事件在党员干部看来是小事,但在亲身感受的群众,则诉起苦来非常愤慨),必须好好反省,才能取得人民的宽恕。
同时,在贫农团成立之前,贫农成份的党员要回到本群众队伍里去,审定成份,取得入贫农团的许可,然后才能参与赵庄村的工作。
工作组03日晚对此经过反复研究,慎重提出方针,即:
一方面要鼓动群众敢于给党员、干部提意见,以教育干部;
一方面又要在不泼冷水的情况下,防止宗派性的反党情绪的滋长,及殴打党员干部的意外事件。
具体进行的步骤是:
04日,工作同志分头向群众征问意见,当晚各街各闾大都开了中农的座谈会,初步搜集了中农对党员、干部的意见。
05日晚五个街都举行全街的农民大会,贫、中农都参加。
事前由工作组同志及贫农团员进行解释。
各街大会中,贫、中农发言均普遍热烈,但其中一部分人含有宗派报复情绪。
会终,工作同志诚恳邀请大家派代表到支部去提意见,各街都选出了约二十个代表,准备参加支部大会。
这些人选取的条件是:
发言较多,受屈较大,了解事情较多,能代表大家发言等。
06日上午举行支部大会,会场由党员亲自动手布置。
中间挂了党旗和毛主席像,特别显得庄严肃穆。
各街农民代表,先集合好,兜拢了意见,并又动员一番,才进入会场。
先由工作组做了动员,宣读党员名单,一一征求意见。
首先提的,大致都是错误较小的。
群众提出几条,就可通过,有的简直没人提意见。
意见集中在靳才垣、杨占魁(村长)、靳锁子(农会主任)、李文科(公安员)、薛双锁(政治主任)、靳同元(财政主任)等人身上。
提了一些意见后,便都暂时搁过,给群众说明以后找整的时间专门提他们。
如靳国全,据群众反映,一天也提不完,就根本搁过未提。
中等错误的人,则提过几条之后,大家就喊通过,有的并提出改正条件。
党员当场未作任何分辩,专听群众意见。
会场发言的有三种人较为活跃:
一、个别荣誉军人。
因有说话能力,并对村干有积恨,所以发言很多,且有宗派报复及盲目的反党情绪。
一个年青的退伍军人,则因私仇和小事,就轻易说人家“没有党员资格”。
二、中农发言也较普遍,但他们多从个人所受压迫说起,有的事情很小。
三、少数小派别活动者。
赵××有个四五个人的小组织,他们也说话较多,他对靳河亮提意见,有群众指出是挟嫌报复。
但据会后调查,平常绝少说话的老实人,今天开口了的也不少。
群众发言决心是很大的,如三街靳维林说:
“不谈要蹩死,谈了要吓死,就死我也要谈。”
但贫农发言不很踊跃,是个缺点。
工作组同志最后发言,对群众帮助整党,表示感谢,并指出如下几点:
一、这样公开要群众参加的支部会,为前所未有,证明我党是接受群众意见的。
二、党员有了压迫人民、翻身过高、帐目不清、怕死不肯参军、反对土改、包庇地主、互相包庇、霸占及乱搞女人……等,都是极不对的。
以后凡老百姓说不好,就该开除的开除、该调动的调动、该处分的处分,决不允许好的坏的一伙子。
三、赵庄老百姓还相信共产党,今后党员公开,交各街各闾老百姓审查,批准后进农会,老百姓害怕的一定收回。
坏而不改的,开除交人民处理,我们决不干涉老百姓允许或否决党员入贫农团及农会的自由。
最后并坚决命令党员,永远不许向老百姓报复。
对村中各种宗派,亦指出必须打破。
其中特别对荣退军人,说他们是受过共产党八路军教育的,懂的道理更多,要好好帮助整党,实际是批评了他们的宗派报复。
各街农民大会及支部大会上群众所提意见,大概有如下几种:
一、小宗派,一窝蜂,不民主,欺压人民,吊打贫雇,态度横暴,看不见老百姓。
二、多占及偷窃斗争果实,大多数干部积极分子强占好房好地,评议不公,翻身过高。
三、怕死不肯参军,开小差后不敢上前线者为数甚多。
四、贪污、勒索、罚款、摊派、帐目不清,更是普遍现象。
对农会、合作社及历年果实帐目,群众要求清算。
五、强迫婚姻,胡搞破鞋。
六、不积极,不吭气。
虽为好人,而不能给人民办事,跟着坏干部跑。
有些则是“炮”(乱说话)或打手。
对意见少的人约有二类:
一种是说他好,如赵福山(副村长)是“跟着老百姓跑的”。
再一种是未负重大责任,未办大事,人家叫干啥就干啥,对老百姓得罪得不厉害。
总之群众所提意见之多及其严重性,远超过关门整党所暴露者,这次群众派代表参加支部大会的好处,是让群众出够了气,给坏干部以进一步压力,使他们知道并不是上级要整他,而是群众不让,同时,群众也看出了我们改造党的诚意,但另一面也很应该警惕盲目的反党情绪与泄私愤的空气,慎重诱导群众帮助整党。
贫雇代表审查第1批党员
为着慎重的扭转反党空气,真正反映贫雇农意见,分别的正确处理各个党员,并有效的拆散旧支部这个小宗派,于02月07日晚间分两个单位召集贫农团员会议,把在支部中反省较好、错误较小、与群众关系也较好的十五个党员,分别送到两个单位进行反省,接受贫农团的批评与审查。
审查的项目是各人的家庭成份、错误、够不够党员、能不能参加贫农团或农会等。
这会议由贫农团团员自己选主席主持,工作组同志进行了一些动员,主要说明:
对这几个党员有什么意见尽量提,够不够党员完全可以以直说。
同时说明这些党员在支部反省还比较好,如果大家认为他们可以改造,就以治病救人态度来挽救他们,他们该退什么,该改什么,都提出来,保证做到。
这十五个人犯的错误,从他们自己的反省看,大体是说话态度不好,劳动不好,嫖女人,翻身较高,小的贪污与偷窃果实行为,个别的对地主斗争不坚决等。
其中有的人只犯了一种,如态度坏,有的犯到两种以上,但都犯的较小。
对于这些较小的错误,这个会议上一般没有人采取敌对的态度,或故意加油添醋,激起反感的现象,这说明贫农的原则性强。
比如,赵福山(副村长)反省后,有人提出:
“你的态度可得改一改哩,说话就冲(碰)!”
另一个人接着说:
“我以前和他在一块给人家受过好几年,他说话就是好冲,不当干部也是那样子。”
群众说:
“这不能算大病。
别的都好,可以当个党员。”
薛三子(贫农、青年)一说话就瞪眼,得罪群众很多。
但因反省较彻底,群众的态度也是:
“年青年人,改过就行!”
一般看,群众对这种说话蹬眼的现象是有反感的,但只要改,还不是不能原谅。
比如,讨论孟南方(民事主任)时,大家同意他做党员。
但从另方面看,群众也不是马马虎虎完事的态度,而是很认真的。
赵桃年反省时由于慌张,忘记检讨自己多得果实、翻身高的事情,群众就马上提出质问。
以后看到他并不是有意掩饰,才放过去。
张树林在合作社当会计,群众知道他不大当家,不致有大贪污,小的贪污自己说了,群众即从“你知不知道大干部的弊病”方面提出,他负责答复了在他这个柜上绝没这种情事以后,才放过去,但有附加条件:
“以后如果查出这种事情,你就是包庇!”
赵春山(武委会副主任)反省他对过去干部问题什么也不知道时,群众对这点表示信任,但却从另方面提出:
“你这对任啥事不负责任(不管)也不对呀!”
这表现他们对党员的政治责任心问题有着朴素的理解与相当的关心,这和闹宗派的情绪是完全不同的。
审查结果,十五个党员都通过了。
会后,已经过贫农团审查够格的党员表现高兴,未通过的则感到苦闷,“摸不着底”,而急于向党请求指示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