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新居【1】来请调解与大公公司诉讼事件,即以电话唤大公董事长来商量,朝清许之和解。
呈禄、灵石来访,留之午餐,近二时乃去。
三时受林清安第三回之注射。
往国际馆看电影。
五时到新生旅社会万伡,他于前刻才到也。
七时严家淦、杨家瑜宴钱宗起于台银俱乐部,出席者主宾二十名,余亦为陪。
【注】
【1】赖新居:一九○八~1962年,云林古坑人,经营台山行商号,1946年向陈煌、黄阿能开设之美华公司订购砂糖两万包,并已签订契约、交付订金九十余万元,而后美华公司以政府实施统制禁令故未能交货,后又变更公司名目,意图推卸债务,因陈煌有大公公司企业部长身分,赖向陈、黄追讨债务,亦对大公公司提出诉讼。
(《民报》,民国三十五年06月20日,第二版;
《民报》,民国三十五年09月15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