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杰日记>19480119

一月十九日

近来自九龙城事件发生后,外间颇多主张政府应即要求收回九龙、香港者。

监察院委员亦有如此提议(其实监院无建议政策之法定权责)。

予审思再三,我倘于此时向英提出,英必拒绝;如是,则双方之僵持必益久,社会之纷扰必更甚,乃至广州事件势必重演于他处。

香港、九龙之收回,自应定为我外交之目标,但提出之时机与方式,则不可不缜密决定。

因之,我仍主先就九龙城本案谋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