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01月18日
复电毛泽东:
“完全同意你的意见,不发我在土地会议后起草的那个指示[1]。
因为现在运动已向前发展,如发那个指示,不独无益,而且有害。
现在运动中所表现的偏向,主要已不是右倾,向地主富农妥协,而是‘左’倾,过分与没有必要没有分别地打击和大批逮捕地王富农,在底财问题上逼死地主富农,准备只分给地主富农坏地或少分地,留给地主富农财粮过少,马上就不能生活而要饭,对富农与地主、对新旧富农及对勤劳起家与贪污剥削起家的新富农没有或甚少区别,在定成分中侵犯相当数量的中农利益,贫农团与新农会中严重的关门主义,对旧党员旧干部采取一律不信任与排斥态度等。
而领导方式上的偏向,强迫命令虽仍存在,但主要也已不是强迫命令,而是尾巴主义,放弃领导,工作团下去对运动中发生的各种问题,不提意见,不提办法,特别不耐心揣摸群众真正的心理和坚持说服群众,不直接指导群众行动,只说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对上述各种‘左’倾错误,不加反对与纠正,反而跟在后面跑,加以赞助和鼓励,而美其名曰:
这是群众路线。
其结果,就是把运动的领导权送给野心分子、流氓分子及地主富农分子。
因此,我们现在应在承认土地会议着重批评右倾与强迫命令的正确性(这是很必要的,否则将立即回到以前的右倾和强迫命令)的前提下,着重批评‘左’倾与尾巴主义。”
信中还推荐了晋察冀平山县把土改与整党民主运动相结合的成功经验。
[1]指《关于执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指示草案》。
△中共中央召开会议,
讨论并原则通过毛泽东起草的《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决定草案(即“中央01月决定”),
决定提出:
“反对党内‘左’、右倾向,必须依据具体情况决定方针。”
“土地改革在群众尚未认真发动和尚未展开斗争的地方,必须反对右倾;
在群众已经认真发动和已经展开斗争的地方,必须防止‘左’倾。”
决定对土地改革和群众运动中的若干具体政策作了规定,指出:
“必须将贫雇农的利益和贫农团的带头作用,放在第1位。
我党必须经过贫雇农发动土地改革,必须使贫雇农在农会中在乡村政权中起带头作用,这种带头作用即是团结中农和自己一道行动,而不是抛弃中农由贫雇农包办一切”。
必须避免对中农、中小工商业者、知识分子采取任何冒险政策。
“对于那些同我党共过患难确有相当贡献的开明士绅,在不妨碍土地改革的条件下,必须分别情况,予以照顾”。
“必须将新富农和旧富农加以区别”。
“对大、中、小地主,对地主富农中的恶霸和非恶霸,在平分土地的原则下,也应有所区别”。
决定还对政权、在革命统一战线中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关系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毛泽东致电刘少奇:
中央本日原则通过了“中央01月决定”,“须待征求你们意见加以修改,然后发往各地。
此文件明日开始用电报发你处,
收到后,请你及中工委各同志提出意见,希望能在本月内得到复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