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年谱>19480114

1948年01月14日

嘱杨立三[2]转告薄一波:
“毁家纾难”的口号不大好,不要提,因战争是长期的,山东提出这个口号曾吃过亏。
想要人家的东西,就提高人家的阶级成分的情况要注意。
组织贫农团不能有关门主义,一切无地少地的农民都应加入。
不要干部当家,把干部当家与群众当家分开来是错误的,干部当家只是不要包办代替,而要代表群众说话、当家,严重的尾巴主义和强迫命令都是机会主义,都违背群众路线。
共产党员件件事要有主意,要提出办法,要带头干,对别人的错误意见要进行批评,这是领导的责任。
群众不赞成的,就应做耐心说服工作,同时考虑自己的意见是否错了,既向群众学习,又向上级请示。

[2]杨立三,当时任中央军委总后勤部部长。

△毛泽东关于不发《关于执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指示草案》[3]问题致电刘少奇。
电报说:
“我觉得这个指示似乎有些过了时机,土改运动已经按新方针向前发展,运动中发生了许多急待回答的问题(主要是过左),而这些问题,指示草案中或者缺乏具体的回答,或者回答的分量不够,这是因为土地会议及写指示草案的时期着重点没有也不应当放在这方面。”
此外,“指示的内容,土地会议中你都向代表们说了,他们都回去照做,不发这个书面指示并不要紧。
指示中许多内容可以用你个人的名义写文章发表,文章可以写几篇(写一篇长文不如写几篇短文),可以针对目前运动中发生的新鲜问题。
指示草案中有些个别问题例如青年团、新区工作等,则可由中央分别发出指示,同时又写文章,不知你的意见如何。
中央12月会议着重讨论了中农、中小资产、党外人士、知识分子、打人杀人等项问题,研究了如何分析阶级,主要目的是纠正‘左’的偏向,这些材料正由弼时及乔木整理,其中一件是怎样分析阶级及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不日可完成,月底可公开发表,其余几点拟以电报通知各地,并写几篇社论。”

[3]《关于执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指示草案》是刘少奇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文件,于1947年11月12日电请中央审核可否发出。
该指示草案的精神主要是反对土改运动中的右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