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访财部李次长【1】谈筹款事,伊主持[张]各省可办富户捐,访国库署交涉经费。 晚招待各省代表及行政院地财司同仁,初步洽商筹措增编保安部队经费事,商定原则二项: (1)扩编原保安总队为保安团,其经费由中央负担。 (2)增编部队由各省负担。 邓鹤九兄来电话,谓调任事作罢,因走谒可公告之。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