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基振日记>19471108

早晨乘快车到台南,车中碰见献堂、金海两先生,与金海兄轻谈之中,他请我给介绍有为青年,马上想起信夫事,托他代为设法引进彰银。
车到了新营,有德君上来,觉得很失望,碧莲到车站来迎接,她就走了。
与有德君到“崔饭馆”吃晚餐后,拜访陈推事去,没在,而且据说今天不能回来,就到了碧莲家里,谈了一会儿,与碧莲本想见一见余检察官。
道中听碧莲说明与余交涉当中,余所表示的态度大为愤慨。
余畜生要求20万元贿赂,送给他时,他又不接收了。
他又变了方法,要求碧莲做他的爱人,实际上他是要求碧莲的贞操,我听到此点怒从心中涌出,我绝对不能见这样畜生让事情随便,就是旭升被判死刑,我也不能求于这畜生,也许碧莲所持的态度是对的,但是我总想当场应该给他一个厉害,使他畜生知道受过高等教育的台湾女性,绝不如他畜生所想像那样廉价出售的。
至此对张案坚持两方针,一是求庆华托刘检察官告诉余畜生使早日释放。
二是叫有德君求陈推事以金钱解决之,除此两方针外,一概不理。
严令碧莲以后不许见余畜生与第二科长,碧莲所走之路,也是受我指示的,因此自责自叹。
过去在旧都常看到孝女为父母怨[冤]枉告于法院,法官怜惜她们的孝心,成功之例很多,想不到余畜生真是人面兽心,使碧莲痛心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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