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中正大事长编>19471027

二十七日

 得报共匪再犯榆林,蒋中正电胡宗南主任转令榆林守军左世允军长、徐保师长,激励所部,固守待援。并电令空军昼夜助战。又电张垣绥署傅作义主任,设法就近派兵增援。盖榆林自八月十三日解围后,至是,彭匪德怀又纠集所部约八旅之众,再度进犯也。

蒋中正自南京至于牯岭。

政府宣布:「民主同盟」非法,决定取缔。盖「民主同盟」受共匪操纵,煽动学潮、破坏中、美合作,无在而不为共匪张目,且有公然参加共匪之叛乱行动者。政府为维护国家安全,乃依据总动员法,下令予以解散,并宣布其活动为非法。

附录

 内政部公告:

「查『民主同盟』勾结共匪,参加叛乱,早为国人所注意。兹迭据各地负责治安机关先后报告,其最显著事实,为该盟派骆宾基在东北策动之军事叛乱,与在西北之负责人员策动孔从周等叛变,并煽动五月学潮及上海工潮,皆暗与共党之军事行动相呼应。政府颁布动员戡乱命令后,该盟香港及马来亚之支部公开宣言反抗,显与共匪勾结一气,最近该盟重要份子李荫枫在川省招致匪徒,图谋暴动,以响应共匪李先念残部之窜扰。其他公然作叛乱宣传,掩护共匪之间谍活动,皆罪证确凿。政府对此不承认国家宪法企图颠覆政府之非法团体,不能坐视不理。证之共匪近来四处流窜,益形猖獗,而该盟份子亦无不到处活动,互为声援。如不立加遏制,后方治安,在在堪虞,本部职责所在,对此在匪区助长叛乱,在后方则为匪声援之不法团体,不得不采取适当之处置,已将该『民主同盟』宣布为非法团体,今后各地治安机关对于该盟及其份子一切活动,自应依据『妨害国家总动员惩罚暂行条例』及『后方共产党处置办法』,严加取缔,以遏乱萌,而维治安。」

相关人物:傅作义 胡宗南 左世允 徐保 彭德怀 骆宾基 孔从周 李先念 李荫枫 

出处:卷6下 570-5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