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10月09日 起草与刘少奇联名致杨得志、杨成武、耿飚电,就破坏铁路应注意的问题指示: “破坏铁道应注意桥梁、水塔及其他我们将来不能或难于修复者,均不要破坏; 但铁轨应搬走,枕木应烧毁,路基应彻底平毁,以及其他我们将来易于修复者应尽量彻底破坏,以图达到我战术要求为止。”
△中共中央致电中共中央工委和晋察冀中央局: “土地法大纲业已修改完毕,决于明日发表。” “至于按照土地法实行分配,应在你们土地会议决定实行步骤全部布置完毕以后,方才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