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十时内子同往台中,他到宿舍,余到银行。
犹龙商集集经理蔡镜清品行不端,将为之免职,以雾峯经理戴明敦补其缺,又以鹿港经理陈敏如[1]补雾峯。
许之。
金海、清金同余乘午後快车往台北,五时余至,剑清、[2]汶河等来迎。
先到幸町一条通宿舍,剑清[3]三日前始移於此,此家屋系土地建物株式会社所有,彰化银行是会社大株主,而此家屋之业主权已分配为彰银所有矣,从前被贸易局职员占住,以二十万元、用数月之交涉乃始迁去。
剑清[4]夫妻留余等晚餐。
九时余方到新生旅社宿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