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09月13日
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中国土地法大纲(草案)》。
大纲规定:
“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
“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
“乡村农会接收地主的牲畜、农具、房屋、粮食及其他财产,并征收富农的上述财产的多余部分,分给缺乏这些财产的农民及其他贫民,并分给地主同样的一份”。
刘少奇作会议结论时,指出:
全国土地会议开了将近两个月。
“土地会议有个发展过程。
在开始的阶段,一些观点、论点、看法和政策有缺点,甚至有错误,后来修改了。
可见大会是实事求是的,也看到我们这些人,包括我在内,是会有错误的。
开始有错误,后来改了,这就对了。”
“大会开得好,错误发现了,修正了,真理也发现了。
我们准备坚持真理,随时修正错误,这是毛主席的口号。
今后要继续去发现我们的错误。
《土地法大纲》等文件还可能有错误,要准备去发现,准备由历史来证明、来作结论。”
结论对土地改革的若干政策问题作了说明,指出:
“会议上通过的《土地法大纲》,代表着今天土地政策的基本和主要部分。
《土地法大纲》还要经中央修改、批准后再发给你们,可先根据此草案去准备。
从草案来看,政策已彻底了。
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的路线,在实行彻底平分的方针下也不变,还是这个路线。
彻底平分土地一定要团结中农,不仅不可以少注意,而且更要注意。
一部分中农虽然抽出土地,但大部分中农得到土地。
就是对抽出土地的富裕中农也要设法团结他们,必要时可设法在别的方面予以补偿,比如在政治待遇方面或分些别的东西给他们。”
“《土地法大纲》在政策上没有规定区别对待,但实行中可以有所区别,如对不同的地主、地主与富农、旧富农与新富农等,在实际执行中还是区别一下好。
对大地主、恶霸可斗得凶一些,对于那些愿意投降的中、小地主就轻一些。
不过,要在基本上不牺牲群众利益或保护群众利益之下,在执行平93分土地政策之下来区别,不能因为区别和照顾而牺牲群众基本利益或不实行平分。
区别,基本上是根据群众意见。
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在满足贫雇农要求的方针下,分化敌人营垒。
应该有此斗争策略。”
“《土地法大纲》经中央批准后,要与群众直接见面。
各地订的细则如有与《土地法大纲》抵触的,以《土地法大纲》为依据,平分土地要组织群众、发动群众自己去搞。
最可怕的是群众还没有发动,还没有与地土撕破脸,仅仅由几个干部包办。
苏维埃时期的经验,彻底平分土地一定要组织队伍,发动贫农、雇农组织农会,群众觉悟了才行。
不去组织队伍,不提高群众觉悟,是不能分好的,就是分了也不巩固。”
“政策上有个问题要提一下,就是工商业问题。
工商业肯定要保护。
有的工商业者有土地可以分,其他不动;
有些地主有工商业,工商业部分不动;
有的地主把东西转移到铺子里,可以命令退出,特别是城市里,一切工厂商店,一律不动,让它去经营。”
结论认为,“今天,政策不彻底这一条解决了,今后只有两个问题,即党内不纯和官僚主义。
有了彻底的政策,有了贯彻政策的纯洁的党组织,又有了好办法,不是官僚主义的而是群众路线的,土地改革就一定能进行到底,所以,整编队伍就成了首要关键。
队伍有两个,一个是党的队伍,一个是群众队伍,而决定的一环首先是党的队伍,即群众的参谋部。
党搞好了,其次是群众队伍,群众队伍的整编决定于发动群众。
整编队伍的方法,上次报告中已详细讲了,还是‘思想打通,组织整顿,纪律制裁’。
对混进党内的地主、富农、阶级异己分子和蜕化分子要清洗;
对小资产阶级思想和自由主义要进行思想斗争。
党内思想斗争以反右为主,防止‘左’倾。”
结论强调,“实行这样的彻底平分土地的政策,整顿党,整顿作风,直接的目的是为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为了把土地改革这一基本任务完成。
解决土地问题是直接关系到几百万几千万人的问题,就全中国来说,是几万万人的问题。
这直接是农民的利益,同时也是全民族的利益,是中国人民最大的最长远的利益,是中国革命的基本任务。
只有发动群众,彻底进行土地改革,把党整纯洁,才能战胜蒋介石。”
“解决力量对比关系,就要实行土地改革。
蒋介石靠美国,我们是靠老百姓。
但靠老百姓要有两个条件:
第1个就是反对地主,平分土地;
第2个就是民主,不准许站在人民头上屙屎撒尿。
这两个条件我们可以做到,做不到就不象个共产党的样子。
实行土地改革是争取爱国自卫战争胜利最基本的一环,有决定意义的一环,我们有信心能做好。”
这个结论编入《刘少奇选集》时,题为《在全国土地会议上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