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70821

台北
新生活运动促进会【1】
红十字会【2】委员会
张士德将为国大立候补,请余为推荐者,许之。
林紫贵本为省党部宣传部长,近任命为省政府新闻处长,十时将作开处式,许之如时而往,来客约二十人在焉。
遇叶明勋,言徐秘书长午后将出发往上海,遂与之往访,遇李连春,余与徐略谈数语,即先辞出。
往会严厅长,告以城内分行再两周间即欲开幕。
次到工商银行访黄朝琴,他于旬日前归自南京,坐谈片刻,乃还旅社。
新生活运动会台湾分会五时开成立大会于宾馆,魏主席为总会指导员兼台湾主任干事,余亦为指导员,自徐秘书长外十八名,干事自叶明勋外三十二名。
主席述节约之必要。
余敷衍其意,并增加确守时间、无言虚伪。
其次刘仲荻、谢娥皆有略述意见。
七时赴红十字会委员会于蓬莱阁。

【注】
【1】据李翼中所言,此会在魏道明任省主席后决定设立,主要在解散由刘启光、游弥坚等人组织的新文化运动委员会。
当时该会以“肃清居民思想奴化教育为号召,一以为陈仪张目,一以为政权,攻势如此,凡非由中土重返台湾者均不能逃其罪,狡黠者仰望以求全,庸懦者惴惴不可终日。
动乱(二二八)之后,凡所以求安定者,今则反而行之,吾深惧焉,一再劝止,而行之愈力。”至是李翼中任社会处长,乃派林紫贵与之折衷意见,自行宣告结束,并入新生活运动促进会。
〈台省推行新运纲要〉共有十款。
(参见《台湾新生报》,民国三十六年08月20日,第二版;
李翼中,〈帽檐述事〉,收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页四○七)
【2】日记原文误为红十会。
台湾于一九○二年即设有日本赤十字社台湾支部,首任支部长为民政长官后藤新平。
战后,中华民国红十字总会本欲于1947年03月派副秘书长汤蠡舟来台处理改组分会事宜,但因二二八事件不得已取消。
直到半年后,总会代表于恩德来台,参加接管日本赤十字社资产事业委员会,于08月21日在台北蓬莱阁举行成立会议,林献堂与杜聪明、黄纯青、黄朝琴、蔡培火、吴三连等二十一人出席。
会后有两项决议,一是主任委员由蔡培火担任,主任秘书苏樵山,再遴选游弥坚、丘念台、韩石泉、陈启川四人,使委员增至二十五人,其中常务委员九人,并设立医务、设计、服务、总务、会计等五组推行业务。
二是交涉归还原赤十字社医院与赤十字社台湾支部房屋。
同年11月28日台湾分会正式于台北市郑州街宣告成立。
(张玉法主编,《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百年会史:一九○四—二○○三》,台北: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总会,二○○四年,页二八七~二九三、七五九~七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