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70817

蔡先於来会鹤年,适其睡尚未起,乃来会余,述魁梧诉讼问题近将判决矣,而鹤年又再聘请外省律师,不但徒费金钱反转迁延判决时日;次言农会与联合社财产纷争,明日将再行调解,场所在彰化银行,请先生亦参加。

许之,而不谈及参议会反对供出四成余粮之事。

五弟四时余来,余告以十日遇地政课长李潢演,[1]言省政府有指令,非自作农而买土地者,不得为之登记,若公司则不在此限。

五弟甚喜,欲将其财产尽归入於其家族公司。

余甚虑政令反覆无常,将来另定一严酷之法律以对付公司,亦未可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