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年谱>19470715

1947年07月15日

为中共中央工委起草复东北局电,同意他们所制定的关于继续完成土地改革深入群众运动的指示文件。
指出:
对过去的成绩不要作过高估计,要亲自或派可靠而有能力的干部去那些认为业已解决土地问题的乡村多加考察。
挖掘大地主、汉奸、恶霸的窖藏,以彻底消灭地主的经济基础,并解决农民牲畜、资本、耕具的困难,是很必要的,但应注意不要把大家的全部或主要的注意力引导到这方面,而放松农民对土地问题的基本要求的解决。
在指示文件中应提出,在乡村中建立贫雇农小组,并以贫雇农小组为核心团结全体中农建立农会,建立区、县、省的农民代表会,以农会为主要形式去解决各种问题,实现农民代表会的最高权力。
为此应严格告诫土改工作团,在工作中要彻底走群众路线,反对强迫命令、包办代替。
对新解放区及恢复区的工作,亦应在指示中提出。

△在全国土地会议预备会上讲话:
全国土地会议原拟05月在延安召开,由于战争关系没有开成,中共中央就委托中央工委在西柏坡主持召开,将来的文件和决定还要经过中央批准。
会议定于17日开幕,会期大概三四十天。
会议开法,先由各地作报告,然后讨论,最后做出决定。
会议的领导机构是主席团,由中央工委委员及各代表团负责人组成。
工作机构是秘书处,下设文件编辑委员会。
主席团由朱德、刘少奇、董必武等二十二人组成;
常委为朱德、刘少奇、董必武、康生、彭真。
秘书长为安子文。
编辑委员会由陈伯达、廖鲁言[1]负责。

[1]廖鲁言,当时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