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07月12日
电告各中央局、分局: “现朱德、董必武、康生、彭真、陈伯达[1]均已到达平山工委所在地,中央工委即正式成立,各处情况及报告望即送工委。”
[1]陈伯达,当时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中央法律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