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第七回委员会讨论米价
省政府委员会惟丘念台缺席,九时十分开会,皆从原案可决,惟政府对地主买收粟之价格,粮食局长李连春提出之价格与去年相同,每百斤粟千六百五十元。
余极力反对,因今年比去年工价、物价增加,少者数倍、多者十数倍,独粟价不增加一毛钱,天下事之不合理者,未有如是也。
魏主席不敢决定,提交省参议会决之。
[1]午同丘念台受刘明朝之招待【於】新中华。
三时赴参议会,适李连春报告,言政府已决定矣,而不敢言价格多少,任洪火炼之质问,亦不敢明言。
余乃说明委员会尚未决定,请参议会以决定之。
李连春始终不敢言多少,议长黄朝琴乃提议待明日商量。
余与杜聪明遂先退会,到委员招待所会丘念台、陈启清、南志信、刘兼善、游弥坚,协议使政府议案於拜三提交委员,拜四集会讨论,所有工矿、农林,政府不欲经营者与省人经营,不必用标卖之形式。